陕西“西安碑林”成为文物古迹类注册商标

日前,西安碑林博物馆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在文化、旅游等相关类别的“西安碑林”及图形商标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成功。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西安碑林”成功注册商标成为打造陕西文化品牌的重要举措。

为不断提升“西安碑林”的知名度,保护西安碑林博物馆的相关知识产权,陕西著名雕塑家、西安碑林博物馆刘强先生经过一年多的时间完成“西安碑林”商标设计创意。该商标由西安碑林博物馆最著名、最典型的代表碑石唐玄宗“石台孝经”碑亭建筑为造型,将“碑林”两字的篆体巧妙、艺术化地搭建成传统古建图形,突出表现了“西安碑林”上千年的历史文化底蕴。从艺术上看既抽象又形象,从商标上看具有识别性和显著性。

2004年8月,西安碑林博物馆委托相关机构向国家商标局递交了注册申请书,国家商标局最终核准“西安碑林及图形”商标在雕刻、拓片、旅游服务等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五大类全部注册成功。注册后的“西安碑林”及图形商标依法受《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从而有效保护西安碑林及博物馆的知识产权。据了解,西安碑林博物馆在宣传、使用、推广“西安碑林”品牌的同时,将努力争创陕西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以实际行动打造陕西的文化旅游品牌,为建设西部文化强省贡献力量。

西安碑林已有920多年的悠久历史,由孔庙、碑林、石刻艺术室三部分组成,是我国收藏古代碑石墓志时间最早、名碑最多的艺术宝库,陈列展出了共1000多方碑石,被誉为“历史文化宝库、书法艺术殿堂”。西安碑林以其独有的特色成为中华民族历史文物宝库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是中国古代文化典籍刻石的集中地点之一,也是历代著名书法艺术珍品的荟萃之地,1961年被国务院公布为首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责任编辑:zhaos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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