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家国有单位有文物留存

鹤城晚报讯  日前,我市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第一阶段工作圆满结束。经普查,全市境内国有单位3131家,有可移动文物的单位为53家。除了各级博物馆、文管站(所)、图书馆、展览馆以及卜奎清真寺、龙沙公园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外,一些机关、企事业单位也认定有文物留存。

可移动文物指馆藏文物(可收藏文物),即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国家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单位以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或民间收藏。据介绍,可移动文物普查是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部分)之后在文化遗产领域开展的国情国力调查。此次普查从去年10月开始,将至2016年12月结束。普查内容包括:1949年(含)以前,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还有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此外,还包括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由博物馆、纪念馆收藏登记的1949年后的藏品;列入国家文物局公布的1949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鉴定标准范围的作品,以及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

去年10月,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启动后,我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详细制定了实施方案。今年7月29日,普查办组织了为期5天的全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业务骨干培训班,齐齐哈尔市(区)、县13家文物管理站、博物馆的45名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同时,为使我市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家喻户晓,掀起全民普查高潮,市博物馆从8月以来认真策划普查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宣传栏、滚动电子屏幕进行可移动文物普查的宣传工作,并先后组织召开了可移动文物普查动员大会,电子屏幕连续一个月滚动宣传。通过网站发布的10余条可移动文物普查信息,先后被国家文物局网站、浙江省文物局网站、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网、新华网等多家国内知名网站转载。

为了掌握全面的文物线索,队员们采取查阅史料与实物相互验证的方法开展工作,“宁细勿粗、宁繁勿简”,有效保障了普查质量。据介绍,齐齐哈尔市辖区共有国有单位3131家,发现有文物的单位53家。经过不懈努力,目前普查办已全面掌握了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基本情况,编录完成了3000余份可移动文物调查表等各类普查表格,出色的完成了第一阶段的普查任务。

责任编辑:em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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