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上万人集会抗议强拆民宅 看古代如何惩治强拆者

2013年8月18日晚,台北上万民众集会,抗议苗栗县政府强拆民宅,以发展科学园区,而随后更是有上千民众突袭占领“内政部”的大楼,赶至增援的警察也被逐走。

过百名大学生翻越围墙,强行闯入台北的“内政部门”大楼。而驻守的警员猝不及防,根本来不及阻止,只能筑起人墙,挡在办公大楼之前。学生随后索性把围墙大门整个拆除,上千民众随即涌入,把大楼团团包围。示威民众原来是要游行到“行政院”,但是没想到中途转向攻占“内政部门”,而大批警员赶到增援,结果也被逐出门外。

示威者的行动是抗议苗栗县政府为配合一个科学园项目,上个月18号强行拆除四户不肯迁离的民宅,而上万民众18号晚相应号召,先在台湾地区领导人办公室前的凯达格兰大道集会,随后游行到“行政院”进行抗议。

强制拆迁是最近几年网络比较热的词语,众目所见,纷纷扰扰。在城市的发展和改建过程中,拆迁在所难免,在各种权益的博弈中,百姓往往处于劣势。

杀死私闯民宅者不受惩罚

相比今天,古代强占民宅的过程更为暴力,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即便如此,随着古代法律的逐步健全,保护百姓合法居住权益的规定日趋完善,这一社会思潮在文学作品中就有所体现。

《西游记》中孙悟空用金箍棒将八戒老巢云栈洞洞口打得稀烂。八戒大怒,走出来责骂悟空:“你这个弼马温。着实惫懒!与你有甚相干,你把我大门打破?你且去看看律条,打进大门而入,该个杂犯死罪哩!”

故事虽是虚构,但其社会背景却是真实的。打破人家大门而入,历朝律法对此处罚甚严。中国多个朝代都立法明确保护私宅不受侵犯,汉代禁止官吏夜入民宅,无故入人室宅庐舍,被主人杀死,主人无罪。

这一立法精神,后来唐、宋都两朝都基本继承下来。在吴承恩写作《西游记》的明代,《大明律》就规定:“凡夜无故入人家内者,杖八十。主家登时杀死者,勿论。”

古代版“拆迁补偿条例”

不仅如此,宋朝甚至出台了古代版“拆迁补偿条例”,比现代社会早了近千年。

北宋元丰六年,即公元1083年,开封府推官祖无颇起草了一部拆迁补偿条例,宋神宗批准执行。该条例规定,对拆迁户给予实物安置,或者货币补偿。实物安置:由京城兵马司负责测量待拆住宅,户部和左藏库拨款,将作监在别处建同等面积住房,供拆迁户居住。

关于货币补偿的具体事项,由一个称作提举京城所的机构,负责估算待拆房屋的价格,取房契上原价和房屋时价,折中作为补偿标准,由户部及左藏库出资补偿。此年六月,开封府拆迁户120家,共获得补偿“二万六百缗”,亦即20600贯(一千文为一贯),平均每户能补偿171。16贯。

171。16贯在京城开封能买到多大的房子呢?开封府房价的具体数值现在已难查实,但以苏轼弟弟苏辙在广东买房的价格,可推测一二。

苏辙贬官至循州(今属广东),当时朝廷规定,贬官不得借居寺院道观,苏辙只得用剩下的积蓄5万钱买民房大小10间。5万钱即50缗(贯)。当然像京城开封这样的一线城市,房价必然是其数倍,但以171。16贯的补偿金额也能买到几间不错的房子。

(根据人民网环和球财经整理)

责任编辑:八宝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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