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六朝古墓发掘引热议 专家认为开挖帝陵无异于“杀鸡取卵”

近期,南京市六朝古墓的发掘在网络上引发了不少质疑。有网友认为,考古队的发掘不仅打破了帝陵的安宁,还打破了文博界“不挖帝陵”的铁律。5月6日,针对近来因狮子冲南朝墓发掘引发的质疑,南京市文广新局在南京市政府微博上发布《关于栖霞区狮子冲南朝墓发掘情况通报》。就这一近期热点话题,本报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通报》中称,2012年11月上旬,南京市博物馆考古队对栖霞区新合村狮子冲一带进行考古勘探时,发现了两处保存较差、被盗多次的墓葬,且周边的现代墓园已对这两个墓葬的保护造成影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考古队对这两个发现时并不知道具体年代的墓葬进行发掘。据目前考古发现,尚不能确认此次进行考古的两处墓葬是陈文帝陈蒨的永宁陵。

专家认为,在正常情况下,帝陵确实不宜挖掘,这不仅是文博界内部的规矩,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它们。淮阴师范学院副校长张强告诉记者,由于受当前文物保护技术的限制,很多文物在挖掘出土后,并不能得到很好的保护。

“在目前的条件下,开挖帝陵无异于"杀鸡取卵"。”张强说,墓葬已经形成了相对独立的自然形态,有自我保护的功能。若不能在开挖后得到很好的保护,开挖墓葬只能得到部分文物,但却丢失了整个墓葬的完整信息。

南京大学文化与自然遗产研究所所长贺云翱说,不主动挖掘帝陵在文博界是明确的规定,但根据迄今为止考古发掘过的帝陵来看,如果是在施工中被偶然发现的或者是已被严重盗掘而且有大面积损毁的,则必须进行抢救性发掘。

对于偶然发现并疑似帝陵的墓葬应该如何处理呢?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考古研究所研究员刘庆柱说:“六朝帝陵原本不清楚具体的位置,但现在都已经发现了,就必须加以保护。”

“作为一种物质文化遗产,帝陵非常有代表性。”刘庆柱强调,对一些已经损毁的帝陵应该进行抢救性挖掘,但不能以保护文物的名义去主动发掘,更不能为了基本建设而发掘帝陵。对于已经发现并面临有可能被进一步破坏的帝王陵墓,要通过考古发掘,很好地加以保护和展示。“发掘的目的是保护,是为了延续我们的历史,要避免过度的开发和炒作,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保护工作,否则便会引起负面效应,扭曲了历史。”

“被盗挖并不能作为开挖帝陵的理由。”张强认为,在当前的技术条件下,尽量不要开挖帝陵,即便是对已经发现盗洞的,也要以保护为原则酌情考虑。

有学者认为,对于在施工中偶然发现的疑似帝陵的陵墓,应立即停工,弄清楚陵墓的时间、范围的大小和损坏的程度,再决定接下来应该怎么办。只有掌握了足够的信息才能作出更准确的判断,更好地进行保护。

针对媒体和部分文化学者对栖霞区狮子冲南朝墓发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南京市文广新局已于近日通知南京市博物馆考古队暂停对栖霞区狮子冲南朝墓考古发掘,并将有关考古情况上报专业部门,请求上级专业部门组织一流考古专家对本地考古工作进行专项论证,并严格按照专业部门要求决定此项考古工作的后续事宜。

贺云翱告诉记者,南京南朝帝王陵墓作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只包括地面的神道石刻,不包括地下墓葬部分,主要原因可能是对地下墓葬的位置不清楚,这说明考古工作不到位。

“如果没有地下的陵墓,哪有帝陵神道石刻呢?”贺云翱说,“我曾提出,南京南朝帝陵石刻的保护单位,应该将它更名为南京南朝帝王陵及其神道石刻。否则,实际作为神道石刻主体的地下墓葬由于位置不清且未被列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对象,很可能导致其在无意间被挖掘破坏。”

城市建设和帝陵保护之间的矛盾在现实中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张强认为,首先,政府应负起其责任,不仅要赔偿上报单位因发现文物而停工的损失,而且还要给对他们的上报行为给予奖励。其次,要加强文物保护的立法工作。最后,应注重发动基层群众的力量保护帝陵,并给予一定的补贴。“应提高老百姓的文物保护意识和文化自信,让他们自觉自愿地从事文物保护工作。”张强说。

责任编辑: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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