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副省长到山东省文物局调研

  3月25日,山东省政府副省长季缃绮到山东省文物局视察调研。季缃绮副省长听取了山东省文物局工作汇报,慰问了机关全体同志并与文物局领导班子、处级以上干部进行了座谈。
  季缃绮副省长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省文物工作取得的长足发展和显著成绩,就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推进文物强省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第一,要进一步加强文物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文物是人类文明的物化成果,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重要见证,也是爱国主义教育的有效载体。文物工作在保护传承传统文化,建设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提高文化软实力,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新热点、新亮点。各级文物部门要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加大文物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社会活动等方式,大力宣传文物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独特作用,文物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保护利用的典型经验。从而提高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形成敬畏历史、敬畏文物的社会风尚,引导人民群众关心参与文物保护事业,进一步增强文物工作社会影响力,为推进文物强省建设提供良好舆论环境和精神动力。
  第二,要统筹兼顾,科学规划文物事业长远发展。山东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文物资源丰富,文物保护工作浩繁面广、责任重大。近年来,山东省文物局创新工作理念,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中心,将文物工作融入到经济建设、文化建设之中,特别是根据全省区域文化分布特点,打破现有行政区划,提出了“七区两带”文化遗产保护片区的战略规划。这是文物工作近年来快速发展的突破点和动力源。在今后工作中,要“一张蓝图绘到底”,坚持“纲举目张”,紧紧抓住规划建设“七区两带”文化遗产保护片区这个“纲”,做到科学规划、一以贯之、严格落实。要学习借鉴国内外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先进经验,统筹考虑文物保护、环境、旅游、交通、人民生活等方面,使之具有前瞻性、体现高水平。规划一经确定,就要认真实施,坚持不懈,扎扎实实地干下去,从而带动文物保护工作全面、科学、可持续发展。
  第三,要把文物保护和管理作为重中之重,夯实筑牢工作基础。近年来尽管人们的文物保护意识有了提高,但破坏、占压、拆毁古建筑、古遗址的行为仍然屡禁不止,文物部门力量薄弱、疏于管理造成文物损失的情况时有发生。各级文物部门要清醒地认识到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把加强基础工作放在优先位置,强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坚持不懈地抓实抓好。要摸清“家底”,积极做好文物资源的调查、认定和登记工作。要重点强化知名遗产地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文物保护管理,完善综合保护利用规划,打造文化强省建设的标志性品牌。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依法落实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治保组织、业余文物保护员的作用,加强田野文物的保护和管理。要加强考古发掘工作,以重大考古新发现为带动,推进文物学术研究,不断提高文物科研能力和水平。
  第四,要积极实施重点项目带动战略,大力提升文物科学开发利用水平。文物保护是前提,利用是目的。文物是重要的基础资源和战略资源,具有广阔的发展利用前景。在这方面要深化理念创新和实践创新。一是要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推动文物事业融入大局,增强文化惠民、服务经济、推动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能力。二是要把文物工作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鼓励支持各地依托文物资源发展文物旅游及相关产业,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文化旅游品牌。三是要运用好社会力量。我省许多民间有识之士都在积极参与文物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希望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和政府一起保护好全省的文物。在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国家项目资金基础上,进一步开拓思路,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到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中。能借用市场手段的项目,就放开大胆地用。
  第五,要严格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文物安全防范能力。能不能把文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是领导干部有没有文化的重要标志。各级文物部门一方面要树立监督服务、协调保障的执法理念,助力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另一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和《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做到依法行政、加强管理、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对于触及“红线”的各种违法行为和案件,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手软和姑息。要严格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对玩忽职守、决策失误,造成文物破坏、损毁的,要严肃依法追究责任。要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对文物犯罪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要进一步构建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和群防群治的防范网络,强化文物执法安全检查,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山东省政府副秘书长李世瑛、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李树典等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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