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市加强打击文物犯罪确保田野文物安全
近日,渭南市文物旅游局与公安局针对近期发生的全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盗掘古墓葬、盗窃石刻文物案件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文物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田野文物安全,打击文物犯罪。
通知指出,犯罪分子在严打态势下,公然侵害帝王陵墓、重要遗址和古墓葬群,突显田野文物安全形势严峻。各县市区公安局和文物旅游局,应清醒认识当前文物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按照职责认真分析排查本辖区田野文物安全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加大田野文物巡查检查的频率和力度,特别要针对帝陵石刻、陪葬墓及石窟寺、古塔、古寺庙、古民居、古墓群等重点区域的巡查检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防范。
通知要求,各县市文物行政部门要针对犯罪分子的活动规律和田野文物犯罪多为夜间作案的特点,对于全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重要田野文物,要加大夜间巡查时间、频率和范围。发生文物案件或安全事故后第一时间按要求报告公安机关和上级部门,不得迟报、缓报、瞒报。各县市公安机关要组织开展打击盗掘盗窃田野文物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调集优势警力迅速侦破一批重大盗掘古遗址古墓葬案件。对涉案在逃人员要开展网上追逃和集中追捕,力争早日缉拿归案,依法严厉惩处,对被盗的文物要坚决予以追缴。要加强对古玩旧货市场中有关商户的文物经营资质审批、日常监管、珍贵文物的购买销售备案登记、从业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检查查处力度。对未经许可开展的文物经营行为、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的行为进行查处处罚。发现在古玩旧货市场中买卖盗窃、盗掘和走私文物等违法犯罪线索,由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公安局和文物局要在每月26日前将田野文物巡查检查和打击文物犯罪情况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和市文物旅游局稽查支队。市公安局和市文物旅游局将根据各县市区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比总结,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措施不力的通报批评。(渭南市文物旅游稽查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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