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鹤岗市开展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巡查
2012-11-20 00:00:00 来源:国家文物局 已浏览次
按照国家文物局(文物督发[2012]1号)及黑龙江省文化厅([2012]50号)文件要求,鹤岗市文物管理站加大文物安全与行政违法案件检查力度,认真落实开展鹤岗市文物安全和行政执法巡查工作。
执法巡查。分别于5月和10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物行政执法巡查。对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奥里米古城、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及87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全面巡查,巡查率达100%,执法巡查中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安全检查。对全市辖区内现有的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逐一全面检查,同时对辖区内博物馆、展览馆,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他不可移动文物进行重点抽查,检查覆盖率75%。检查中未发现重大威胁文物安全事件。对于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已责成专人进行及时整改,整改率达100%。
2012年度鹤岗市文物管理站共开展两次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巡查,全年均未发现重大文物安全隐患与文物行政违法违规案件。目前已将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单位基础工作,定期检查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时上报动态信息,确保行政执法巡查落实到位,文物安全万无一失。(黑龙江鹤岗市文物管理站 门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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