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文物局举办2012年全省文物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

  10月15日——10月20日,陕西省文物局举办了2012年文物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来自陕西省内各市(区)文物局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督察安全处(科)长,市文物执法(稽查)队的主要负责人;文物重点县(区)文物行政部门分管文物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县文物执法(稽查)队主要负责人共计140余人参加了这次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学习传达国家文物局领导讲话和有关文件、交流座谈文物执法及典型案件经验教训、学习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通报田野文物安全形势、文物安全专家辅导、文物行政执法培训测试等内容。
  这次培训班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培训内容经过陕西省文物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省文物局张文副局长、齐高泉副巡视员亲临会场指导,宝鸡市丁琳副市长到会致辞,各市县代表精心准备发言材料。此次培训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强,改变了以往的理论灌输为主的模式,突出了工作实践交流这个主题;既有鲜活的成功经验,又有惨痛的失败教训,更有普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各单位既推广工作亮点又不怕揭短、敢于亮丑的交流发言,引起了参训代表的强烈共鸣。该次培训组织严密,本次培训内容安排丰富,时间紧凑,培训秩序井然,培训人员能集中精力,全身心投入培训,课堂上认真听讲,达到了培训的预期目的,培训效果显著。
 参加培训的人员普遍反映这次培训内容翔实、既有领导和专家理论辅导,也有实践经验介绍,对今后开展文物执法工作很有帮助,提高了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促进我省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陕西 省文物局齐高泉副巡视员在培训总结会上,对各市文物行政部门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要巩固和深化培训成果,结合工作实践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不断推动当地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特别是要认真学习文物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真正学懂、弄懂,力求做到精通,不断适应新形势下文物保护的工作要求,为我省文物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上一个新台阶而不懈努力;要积极推动建立文物公安联合执法机制,实践证明,凡是真正落实联合执法机制的地市,开展文物行政执法和打击文物犯罪工作就会得心应手,文物安全就会得到切实保障;要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巡查,执法关口前移,今后各地在工作中要取长补短,主动作为,积极做好文物行政执法巡查的前置工作,掌握工作的主动性,在文物行政执法巡查中,特别要严查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破解法人违法的难题,全面排查影响文物安全的苗头,及时上报有关情况,逐级负责抓好落实,防患于未然,强化对群众文保员的监督管理,努力建立专群结合文物保护队伍;要关心文保员的生活需求,不断提高文保员的工作待遇,出台行之有效的管理、监督、考核规定,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共同保护好我省珍贵的文化遗产。(陕西省文物局 督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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