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器公司4种方式集资诈骗涉款千万
记者 潘从武
成本价3000元的塔青玉,售价33000元;成本价5000元的青白玉,售价59000元。9月14日,《法制日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了解到,乌鲁木齐某珠宝玉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公司骨干共12人,因涉嫌集资诈骗罪,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该玉器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6日,经营范围包括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该公司下设10个分公司,每个分公司约有10名业务员。
分公司业务员的主要工作是联络珠宝玉器投资者,并将他们带到分公司,然后再由分公司经理通过集中授课、单独约谈、赠送礼品、免费聚餐等方式,游说有意向的投资者尽快投资。
投资者投资购买珠宝玉器后,分公司经理会再次游说投资者将所购产品留存在玉器公司进行再销售,以获得更多收益。
玉器公司规定,每个业务员介绍客户成功投资后,按照投资金额的5%计算提成,分公司经理按所完成投资额的3%至5%计算提成。
据经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玉器公司主要通过4种销售方式进行集资诈骗:
以该公司陈设的玉器产品为诱饵,购买产品总价达10000元的投资者,可与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所购玉器产品,投资者既可以拿走,也可以存放在公司进行再销售。投资合作协议期限为1年,到期后,投资者可以获得18%的返利。
第二种是以销售玉器公司一款名为盛世璧(盛世璧的材质有两种,一种为塔青玉,成本价约3000元,售价约33000元;另一种为青白玉,成本价约5000元,售价约59000元)的玉器产品为诱饵,投资者与玉器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所购的盛世璧既可以拿走,也可以存放在公司进行再销售。协议期限为1年,到期后,投资者可以获得18%的返利。
第三种是通过玉器公司代理销售吉林某保健品公司一种以人参、鹿茸、鹿血为主要原料的保健品。投资者购买该保健品后,由玉器公司进行再销售,以此获得返利。
还有一种是以投资或购买玉器公司准备投资的房地产项目为名进行集资诈骗。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月度排行
新闻速递
- 关于《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 “语文·博物·美育”融合课堂教学研讨会在中关村一小...
-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
- 国粹与国货的完美相遇,《国色天香》景泰蓝牡丹美妆璀...
- 中央决定李群同志任国家文物局局长、党组书记
- 2020年12月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分析报告
专题视点MORE
原创推荐MORE
- 文物网培训中心
- 美好时光
- 大家鉴宝—老窑瓷博物馆公益鉴宝活动圆满举行
- 曜变之旅
- 菖蒲河园,一袭釉色染枝头
- 龙泉琮式瓶
- 盛世风袭北京城,金秋月览长安客(下篇)
- 阿富汗珍宝展之:石膏盘上的希腊神话
- 秘色出上林
- 阿富汗珍宝展之:恒河女神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