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集美区灌口凤山祖庙成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2-09-07 10:03:01 作者:吴会明 来源:福建日报 已浏览次
近日,笔者从厦门集美区文体旅游部门了解到,经福建省文物局专家评审,厦门集美区灌口凤山祖庙被正式列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厦门集美区灌口凤山祖庙,始建于明朝后期,迄今已有400多年的历史。据灌口凤山祖庙管委会主任魏文贵介绍,早在明代,有一位西川灌口(今四川灌县)人到深青驿站当驿丞,为了寄托乡思,把西川灌口“二王庙”供奉李冰父子的香火和香炉也一直带来,因此民众把这个地方称作灌口,并一直沿用至今。据传,李冰的次子李二郎生前在治水中功绩卓著,成为民间的保护神后,曾被朝廷敕封为“李府清元真君二郎神”,俗称“大使公”。
明末清初,灌口是郑成功收复台湾的基地之一,许多兵士来自灌口及其周边地区。一些灌口籍的将士为祈求“大使公”的庇佑,把香火带到台湾,成为先民们抗击水涝的精神支柱,因此,“大使公”李冰父子民俗信仰在台湾传播越来越广泛。
据了解,厦门灌口凤山祖庙也是东南亚的新马泰印缅各埠共同祀奉“大使公”的祖庙,信徒众多。如今,每年都有包括台湾在内的许多分庙信众到祖庙进香谒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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