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看王刚砸“宝”

北京电视台的“天下收藏”节目主持人王刚有一把紫金锤,如果经在场专家鉴定持宝人的瓷器是假的,在双方签署完协议后,就会用紫金锤将“赝品”砸碎。但也有专家称该栏目“所砸掉的"赝品"不少是真品,并且不乏珍品”。下面,笔者从法律角度对王刚砸文物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笔者认为,北京卫视是没有资格对收藏人送鉴器具进行鉴定的,而且专家有可能出现误判。因此,如果最终认定砸坏的器具不是赝品,而是古董,那么北京卫视和王刚就符合“过失损毁文物罪”的犯罪构成。如果某位专家出于某种原因,对具有文物意义的古董故意做出虚假判断并做出鉴定意见,导致文物被砸,则北京卫视和王刚也符合“故意损毁文物罪”的犯罪构成。

通过和收藏人签订《生死文书》不能免除北京卫视和王刚涉嫌犯“过失损毁文物罪”或“故意损毁文物罪”。北京卫视和王刚为了免除其法律责任,在砸之前,和藏友事先签订砸“文物”协议,表现上看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但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民间收藏人可以收藏文物,也可依法交易,但如果故意或过失毁损了文物,也涉嫌刑事犯罪。所以,与收藏人签订《生死文书》并不能成为北京卫视和王刚轻意落锤与免除法律责任的挡箭牌。

笔者认为,从以下两个方面可以避免类似情形的发生:一是通过法律手段规范鉴定市场。由于国内鉴定市场比较混乱,鉴定无方,特别是对于文物鉴定专家没有强制的认证标准,导致专家鱼龙混杂。为此,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鉴定法》,以规范鉴定行为,净化鉴定市场;二是加强对《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文物保护方面法律的普法力度,使人民群众知法、用法、守法。

作者单位: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 惠 文

责任编辑:ZF

扫描此二维码,分享到微信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相关推荐
新浪收藏 | 出山网 | 中国艺术网 | 书画圈网 | 东方艺术媒体联盟 | 辉煌艺术网 | 大河艺术网 | 中艺网 | 环球文化网 | 文物出版社 |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 | 北京文网
腾讯儒学 | 东方艺林 | 贵州收藏网 | 中国经济网 | 广州博物馆 | 华夏艺术网 | 中华汝瓷网 | 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