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文物局专家组考察游仙区盐泉县遗址

  日前,绵阳市文物局副局长唐光孝邀请绵阳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王志强、绵阳师范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蒋志教授一行在游仙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局副局长左代军,区文管所所长白真诚的陪同下,对游仙区玉河镇盐泉县遗址进行了实地考察并了解了盐泉遗址保护和苏易简(宋时状元)故里申报文保单位工作情况。

  盐泉县遗址为唐时的古县城遗址,盐泉县设置于唐高祖武德三年(公元620年),治地于现玉河镇上方寺村。盐泉县得名于西晋左思《蜀都赋》“家有盐泉之井”句,为汉涪县地。清同治版《直隶绵州志﹒疆域志》元条载:由于南宋末年长期战乱,到元代统治四川时,不得不裁减政区,元世祖至元二十年(公元1283年)撤消盐泉县,改由绵州直辖,盐泉县被毁年代无法考证。1985年被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县文物保护单位,1997年,游仙区成立文物管理所(文化馆增挂)后,其归游仙区文物管理所管理,由游仙区玉河镇人民政府代管,玉河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盐泉县遗址进行了切实有效的保护和管理。

  在实地踏勘和听取了玉河镇相关保护和管理工作情况后,考察组对盐泉县遗址丰富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给予了充分肯定。王志强说,盐泉县遗址是玉河镇乃至游仙区的一笔宝贵财富,让人震撼,从遗址的完整性中看到了玉河镇人民对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视和爱护,也体现了区、镇两级政府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决心。发掘和保护盐泉遗址对改善当地环境、提高玉河镇的影响力、扩大乡村旅游品牌的吸引力有着重要作用。要进一步整理和完善遗址文物考究的相关档案资料,充分展现盐泉县遗址的深厚价值,为申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评估工作做好准备。

  游仙区玉河镇党委书记严显勇表示,将以此次考察评估为契机,认真按照专家提出的要求,积极配合区文物管理所和市文物局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大对盐泉县遗址的考古研究和保护力度,深入开展遗产资源调查,充分挖掘其潜在价值,确保盐泉县遗址保护和申报工作按预定时序顺利进行。

  当天下午,考察组一行还对玉河镇苏易简母亲墓进行了实地考察。检查组将根据所掌握的材料作出初步分析和评估,为下一步盐泉遗址的保护升级和遗址规划提供依据和指导。(游仙区文物管理所 白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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