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娲皇遗骨”里的“感情色彩”
不久前,山西吉县因发现“娲皇遗骨”引起关注。但随后,涉事专家表示,未给出人祖山发现的遗骨就是女娲遗骨或是娲皇遗骨的结论。据了解,称发现“娲皇遗骨”的通稿为原吉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思义撰写,他已经为“自己加入感情色彩”自请处分。
一次考古发现,凭着两块6200年前的成人遗骨,就把神话中的女娲拉到了现实中,确实有点匪夷所思,很多网友惊呼“放过女娲吧,她只是个传说”。
一个人凭着猜测,加入了自己“感情色彩”的通稿,竟然能顺利地见诸报端,引发轩然大波,显然不是他一个人所能做到的。要是没人质疑,没准这些专家都不会出来辟谣:谁不愿意自己发现的东西有价值啊。
怀着这样“感情色彩”的人其实还有很多。比如说吉县,按理说,发现“娲皇遗骨”是件大事,写出来的稿件得几经斟酌,可这是好事,如果成了就能“引领吉县经济腾飞”。即便被人质疑了,知名度也提高了,反正是个神话里的人物,说有说无都拿不出证据,管它呢,抛出去再说。赞助的那家旅游公司,不排除也有类似的想法。
还有报道这事的媒体。其实只要给专家组打个电话,录个音,专家组的结论就能清清楚楚。也许在他们看来,也是没这个必要一来“娲皇遗骨”噱头十足,这样的新闻登出去有人看;二来即便是假的,也是当地政府部门弄出来的,于己无关。到时候可以再报道一次,又是一大片的眼球看过来。
如此,怎么着都是各方集体受益,把女娲从神话里揪出来也就不奇怪了。只是,要搞旅游,宣传个“女娲故里”的称号唱唱戏也就罢了,信不信可以一笑置之。挂上了考古的名头,还是慎重点的好。免得把学术做成了笑话,最后伤害了考古的严谨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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