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文物局召开“江苏大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座谈会
6月1日至2日,江苏省文物局在徐州组织召开了“江苏大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座谈会。来自8个“江苏大遗址”所在市文化(文物)局分管大遗址保护工作的处长(文管办主任)、8个“江苏大遗址”所在县(区)文化(文物)局分管领导和“江苏大遗址”具体管理机构的负责人、省考古所负责人近4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文物局博物馆处束有春处长主持,省文物局刘谨胜副局长出席并讲话。
2011年6月,江苏省文物局公布了首批江苏大遗址名录,8个“江苏大遗址”分别是“南京明孝陵、徐州汉楚王墓群、姜堰天目山遗址、张家港黄泗浦遗址、无锡阖闾城遗址、高邮龙虬庄遗址、盱眙大云山遗址、连云港藤花落遗址”。在 “2011年文化遗产日暨第五届江苏省文物节”开幕之际,开幕式领导为这八个江苏大遗址授牌。今年4月召开的全省文物工作会议上,省政府明确提出了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目标:“到2015年,每个省辖市建成1处以上大型考古遗址公园。”省文物局召开“江苏大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座谈会,旨在推动“江苏大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深入开展,提高“江苏大遗址”保护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总结交流前一阶段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会议首先听取了各地就大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的PPT汇报,大家就规划编制及内容进行了交流,并提出建议。刘谨胜副局长在最后的讲话中,首先回顾了江苏省大遗址保护工作。他强调了大遗址保护的重要性:大遗址保护不仅是文物保护自身的需要,同时是文物保护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要求,也是文物事业发展的需要。最后,他提出了做好大遗址保护规划的几点要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和各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也要加强文物行政部门自身的努力。除了要做好考古遗址公园的论证咨询、申报审批、组织实施等方面工作,他提出要特别做好大遗址保护模式的创新,在土地所有权、资金投入、管理模式、保护内容方面探讨创新的模式,进一步彰显遗址的个性特点,突出江苏大遗址的特色,争取建设一批富有特色的考古遗址公园。
会后,会议代表参观考察了徐州市的部分大遗址。(江苏省文物局 吕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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