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应发力制止假古董式文物改造

  近日,在无锡举行的第七届“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无锡论坛”上,国家文物局副局长、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理事长童明康表示,“假古董”式的街区改造和巨大的旅游压力已成为中国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5月1日《新京报(微博)》)。

  最近几年,国内很多文物遗存、历史古迹或者频遭蚕食,销声匿迹,或者被采取所谓的“保护性重建”,最终以一种面目全非的形式示人。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终于有国家文物局的官员出面表态,对以上种种现象提出质疑和批评。虽然这种声音来得有些晚,但总比一直听不到类似声音要好得多。

  不得不承认,这种“假古董”式的改造,已经成为国内文物保护的大敌。不管是媒体曾经报道过的“保护性拆除”还是“保护性重建”,其实质都是一种打着保护名义的破坏。因为,真正的保护就是保持文物的原汁原味、古色古香,在文物保护工作上,很多时候,不作为其实就是最大的作为。而我们的很多地方政府,恰恰是“作为”太多,结果成了一种乱作为,反而不如不作为。

  虽然各地都有文管所、文物局等文物保护机构,但是在由政府主导的商业开发、旧城改造项目中,这些文保单位根本就没有说话的份儿,更别提对文物实施有效的保护了。结果我们也都看到了,北京的梁思成故居被“维修性拆除”了;重庆的抗战遗址蒋介石行营被“保护性拆除”了;长沙市一段120米的千年城墙,最后仅仅留下了20多米。

  想想实在令人痛心,毕竟这些历经千年风雨、由老祖宗留给我们的遗产,具有不可再生性,一旦遭到任何的破坏,就绝无再生的可能。这既是历史文物之所以珍贵的最大因素,也是我们之所以要保护它们的出发点。可是在所谓的“维修性拆除”、“保护性拆除”、“保护式重建”的名义之下,它们不是被摧残成为一堆残砖破瓦,就是被改造成了假古董,完全失去了其原先的文物价值和意义。不单单是我们,全人类都从此彻底失去了它。

  鉴于当前文物保护的严峻形势,我们确实需要调整目前的文物保护思路了。早有专家表示,所谓的“维修性拆除”和“保护性重建”,根本就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不过是某些人玩的一种文字游戏罢了,背后掩藏的是某些人的逐利心思。因此,迫切需要有关部门发力,让这些人类的遗产真正纳入国家法律的保护范围之内。

扫描此二维码,分享到微信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相关推荐
新浪收藏 | 出山网 | 中国艺术网 | 书画圈网 | 东方艺术媒体联盟 | 辉煌艺术网 | 大河艺术网 | 中艺网 | 环球文化网 | 文物出版社 |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 | 北京文网
腾讯儒学 | 东方艺林 | 贵州收藏网 | 中国经济网 | 广州博物馆 | 华夏艺术网 | 中华汝瓷网 | 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