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组赴延边州通化地区检查

4月23日上午,吉林省人大副主任车秀兰及省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的委员们听取了省文化厅副厅长兼省文物局局长翟利国《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情况的报告》,翟利国局长从省内文物资源的基本情况、文物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在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对《文物保护法》及相关工作的几点建议等4个方面进行了专题汇报。车秀兰主任听取汇报后做了三点重要指示: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吴邦国委员长对此次检查工作有重要批示,成立了由五位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带队的检查组赴10个省市检查,可见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二是听取省文物局翟局长的汇报后感到吉林省的文物数量很大、也很丰富、发展前景良好;三是成立以省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吴佩军为组长的检查组赴延州、通化地区进行检查。
  
  23日下午至27日上午,由吉林省文化厅副厅长兼省文物局局长翟利国、省文化厅文物管理总监金旭东陪同省人大检查组一行分别听取了延边州、和龙市、敦化市、通化市、集安市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的情况汇报,对文物安全工作、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关系、文物流通领域管理、执法能力建设和配套法规制定等方面的情况做了重点了解;并对龙头山古墓群、西古城、六顶山古墓群、王八脖子、将军坟、好太王碑、禹山贵族墓地、丸都山城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实地考察。
  
  检查结束后,吴佩军主任委员代表检查组做了重要讲话。他说:通过听取政府的汇报、座谈、实地考察等形式的检查,感受很深。一是吉林虽不是文物大省,但省委、省政府及各级政府能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积极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中的保障作用;二是省内文物资源丰富,历史积淀深厚,文化是经济建设的灵魂,文物更是历史的标识和见证;三是延边州、通化地区可以说是吉林省的两张名片;四是两个地区在现有条件下,采取的措施得力,文物保护效果是好的,积累了好的经验,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很好,对这些问题我们会认真对待,加以研究后报全国人大;四是在解决问题上不要等,要强化与政府领导的协调、配合,破解难题;五是在解决资金问题上要多渠道,地方政府对文物保护经费投入不足还有客观的限制;六是在人才培养上还需要一个过程,要发挥省内、国内文物专家的作用,请文物部门多办培训班来提高文物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吉林省文物局  文物保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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