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举办 “国门缉珍——福州海关打击走私文物成果展”
4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海关、福建省文化厅、福建省文物局联合主办、福建博物院、福建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文物鉴定小组承办的“国门缉珍——福州海关打击走私文物成果展”在福建博物院举行开幕式,文化部 副部长赵少华、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红、国家文物局以及福州海关、福建省文化厅、福建省文物局领导出席并剪彩。福州海关关长李国向福建省文化厅厅长陈秋平移交了海关查没的走私文物清单,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红代表省领导向福州海关授“国门缉珍文物卫士”锦旗。
福州海关、福建省文化厅、福建省文物局联合举办的“国门缉珍——福州海关打击走私文物成果展”,是为纪念《文物保护法》颁布实施30周年,福州海关和省文化厅认真贯彻落实海关总署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开展的“国门之盾”、打击文物走私的部署,将福州海关向福建省文化厅、福建省文物局移交的查没走私文物首次以公开展览的方式向公众展示,体现了福州海关坚持守土有责,坚决打击文物走私,保护珍贵的文化遗产所取得的工作成果。通过“国门缉珍——福州海关打击走私文物成果展”,进一步普及国家有关文物进出境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社会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是一次福建省各级文化文物部门与海关共同保护国家文物、提升社会文物保护意识的一次重要活动。
福州海关首次大规模地向福建省文化文物部门移交上世纪80 年代以来查没的走私文物7154件,其中二级文物10件,三级文物154件,涉及文物品类繁多,包括陶瓷类、玉石类、铜铁类、竹木牙雕类、书画图书类、钱币类、民族民俗类文物和化石标本等,不乏具有较高历史价值和学术价值。这些文物都是福州海关通过旅检渠道、行李和邮递渠道以及出口货运通关渠道等查获、没收的走私文物。(中国文物报 邢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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