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政协委员:关于对吕梁革命遗址进行保护的意见

吕梁作为著名的革命老区,留下了许多珍贵的革命遗址,是一笔宝贵的革命历史文化遗产,必须加强保护。

一、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全市革命遗址管理较为杂乱;二是革命遗址存在损毁和流失现象;三是对遗址的宣传力度不足;四是自然或人为因素损毁严重;五是部分列入各级部门保护的遗址,由于保护经费短缺,致使年久失修,房屋严重老化。总之,保护工作缺乏宣传力度,缺乏完善的保护管理机制,缺乏维护资金,缺乏日常看管。

二、对吕梁革命遗址保护的建议1.要完善革命遗址保护机制,强化政府的主导地位。各级政府要明确革命遗址的管理保护主体,建立专门机构,科学指导革命遗址的管理和保护。要落实管理措施,保障管理资金,加大抢救、维修、保护和开发利用的资金投入。

2.在编制和调整城镇建设规划时,要充分考虑革命遗址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特殊要求,明确革命遗址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使城镇建设规划与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规划相协调。

3.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遗址保护意见。建议各级政府要加大革命遗址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让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的观念和意识深入人心。

4.整合利用党史资源,走开放发展之路。政府应该允许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革命遗址的保护利用,充分整合全市的“红色旅游”资源,将“红色旅游”和生态旅游结合起来,革命遗址必将会得到持久的、有效地保护和利用。

2011年5月11日

答复李俊有委员:

一、您的提案中吕梁革命遗址被确定为国家文物保护单位的有8处,吕梁革命遗址被确定为国家文物保护单位有1处为:晋绥边区政府及军区司令部旧址。被确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有4处,分别为:贺龙中学、四八烈士殉难处、刘志丹将军殉难处、红军东征总指挥部旧址。

二、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遗址保护意识,同时制定全市革命遗址的保护和利用规划,加大争取对重点革命遗址的抢修、保护和开发利用的资金投入。

三、在整合利用党史资源,走开放发展之路这一方面,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充分整合全市的“红色旅游”资源,将“红色旅游”和生态旅游结合起来,最终将我市的革命遗址得到持久的、有效地保护和利用。

 

责任编辑: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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