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自青岛市被纳入全国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工作以来,山东省、青岛市文物部门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积极作为,普查试点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
  
  一是组建机构,健全队伍。青岛市成立了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工作普查办公室,内设“三个中心、四支队伍”,即组织协调中心、文物认定中心、资料信息中心三大核心组织,以及博物馆系统普查队、党政机关普查队、国有企业普查队、事业单位普查队四支实地普查队。通过抽调各博物馆(纪念馆)业务骨干,外聘引进一批经验丰富的专家充实和加强普查力量。为进一步增强普查队伍文保意识,提高普查业务水平,青岛市文物局编写《普查试点工作手册》,编制《培训实施方案》,即将开展第一次普查工作人员集中培训。
  
  二是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青岛市文物局起草了《关于开展青岛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工作的通知》,提请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并成立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进一步完善《青岛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工作方案》,多方征求意见。各部门和单位对普查试点工作达成广泛共识,多方配合、协同联动的良好局面已然形成。
  
  三是先行先试,探索经验。青岛市文物局组织召开了由试点单位、文博系统专家、普查工作人员参加的工作研讨会,明确普查范围、探索普查路径。同时,为积累更多可供借鉴的经验,在青岛市文博系统以及文物基础工作扎实、参与热情高的部分区(市)先行开展了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为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打下了基础。
  
  四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为加大普查试点工作宣传力度,青岛市文物局编写了多期工作信息,先后被市委办公厅《青岛信息》、市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采用刊发,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山东省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 青岛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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