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大盗石柏魁明日受审 检方认定社会危害性极大
正义网北京2月16日电(记者 高鑫)备受关注的石柏魁故宫(微博)盗宝案,将于明天上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进行开庭审理。检方之前以涉嫌盗窃罪将此案公诉至法院,认定被盗9件展品投保金额41万元,其中3件丢失品投保仅15万元。
2011年5月,一则消息震动京城。正在故宫博物院展出的香港两依藏博物馆展品被盗!案发58小时后,犯罪嫌疑人石柏魁在网吧被抓,案件告破。
同年9月8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对外披露,备受关注的“5·8故宫失窃案”已于9月1日被公安机关移送至该院审查起诉,公诉人将全部卷宗审查完后,于9月7日下午对嫌疑人石柏魁进行了提讯。
2012年1月1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证实,经检方起诉该院已受理石柏魁故宫盗宝案。
据检方指控,2011年5月8日,石柏魁来到故宫博物院内,后潜入斋宫,窃得香港两依藏博物馆在此展出的《交融——两依藏珍选粹展》展品金嵌钻石手袋、金錾花嵌钻石化妆盒等手袋及化妆盒共计9件。
石柏魁在逃跑过程中,先后将所窃5件展品遗落或丢弃在故宫后宫围墙东北角等处后逃离现场(上述遗弃物品均已起获)。次日,石柏魁因销赃未果,将手中4件展品丢弃在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西侧的垃圾桶内等处(其中1件已起获)。
检方在起诉书中认定,上述被盗9件物品经核实,香港两依藏博物馆投保金额共计41万元。其中,3件丢失的被盗物品投保金额共计15万元。
此外,石柏魁还先后于2010年12月5日、2011年5月10日,分别在北京市通州区其工作单位、某自助烤涮店内等处,窃得他人笔记本电脑及内有500余元的钱包、手机等款物。
检方认为,石柏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实施盗窃犯罪,并多次盗窃,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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