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韩三国分别成立亚太非遗中心分工不同
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支持的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简称“亚太非遗中心”)本月22日将在中国成立,而此前日本、韩国也分别成立了同类性质的机构。在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亚太非遗中心主任杨治表示,三个亚太非遗中心分工不同,三方将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开展项目并相互予以支持。
2010年5月18日,文化部副部长赵少华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伊琳娜·博科娃在此间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建立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支持的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第二类)协议》,两人共同为中心揭牌。此后,设立在日本和韩国的亚太非遗中心先后于2011年10月和11月成立。
杨治解释,之所以从揭牌到成立间隔近两年,是因为筹建需要时间。而中日韩三个亚太非遗中心通过签署谅解备忘录已达成共识,中国侧重培训,日本重在研究,韩国则主要是信息和网络建设,三方将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开展项目并相互予以支持。
据他介绍,亚太各国在非遗保护领域仍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不平衡问题,亚太地区虽有100多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但仍有20多个国家尚无一项列入该名录;认识存在误区,一些国家对非遗价值及保护意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所设立的机制认识不够充分;缺乏专业人才、机构及专门知识。“因此,培训才显得更有必要”。
他表示,在初创阶段的中国亚太非遗中心将把培训作为核心任务,在第一个五年计划中以短期培训为主,分为课堂培训、业务交流、实地考察三项内容,培训对象将包括从事非遗保护的官员、专业人员、非遗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及新闻记者等。2012年至2015年预计组织16期培训,至少覆盖包括中国在内的亚太12国,截至2015年预计最多可培训8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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