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长城保护管理工作会议在涞源县召开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河北省长城保护管理工作会议现场

  为加强长城保护管理工作,提高长城保护整体水平,11月22日,河北省文化厅、省文物局在涞源县召开了河北省长城保护管理工作会议。省文化厅党组成员、省文物局局长张立方、保定市文物局和涞源县委、县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长城沿线8个设区市40个县(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省文物局副局长李恩佳主持了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了国务院颁布的《长城保护条例》,对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长城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具体落实意见,省文物局与长城沿线8个设区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了《河北省长城保护安全责任书》。张立方局长通报了近期媒体反映长城保护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回顾总结了“十一五”以来全省长城保护管理情况,山海关长城保护工程在北京奥运会前完工,成为实施长城保护的典范工程;完成明代和早期长城资源野外调查工作,为制定长城总体保护规划,实施长城保护工程奠定了基础;重点地段的长城维修保护工程逐步展开,长城保护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长城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分析了长城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长城沿线各级文物主管部门充分认识加强长城保护管理任务的艰巨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长城保护管理工作。 
   
  张立方局长指出,“十二五”时期长城保护工程的主要目标是建立较为完善的长城保护管理体系,完成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全面排除长城的重大险情,逐步解决长城保护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任务一是建立较为完善的长城保护管理体系,完善长城保护“四有”工作,落实各级政府、主管部门、保护机构和使用单位对长城的保护管理职责,加强长城保护机构和长城保护员队伍的能力建设,抓紧组织编制长城保护总体规划,明确长城保护的阶段性任务目标和重点项目;二是开展长城抢救保护工程。按照文物工作方针,以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为原则,以改善长城本体保护状况和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为目标,分批开展抢救性保护修缮,并加强工程组织和管理,确保工程实施的效果和工程质量;三是合理开发利用长城资源。严禁无序、过度、破坏性地开发和利用,依法理顺长城保护管理体制,不得将长城管理和监督的职责交由企业承担或作为企业资产经营,逐步形成长城保护与发展旅游的良性循环。
  
  张立方局长要求,一是落实长城保护管理责任制。长城沿线各市、县(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建立长城保护管理责任制,并将保护长城的责任分解落实到长城沿线各乡(镇)政府及村民委员会。报请当地政府在长城重要区段设立专门的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将长城保护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实行定期巡查报告制度。要建立群众长城保护员队伍,积极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到长城保护工作中来;二是切实加强长城的日常监测工作。全面掌握影响长城遗产价值的各类自然和人为因素及其发展变化,及时发现和处置险情。切实加强已开放段落的游客管理和疏导,制定详细和切实可行的紧急情况处置预案;三是依法履行报批程序。长城保护维修工程的立项、抢险加固方案要履行报批程序后实施。在长城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与长城保护无关的建设工程,如有特殊需要,必须报国家文物局批准后实施。在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危及长城安全和有碍长城景观的设施,禁止私采滥挖矿山资源;四是加大长城保护执法力度。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要与公安、司法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查处破坏长城的违法行为。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要责令停工、依法拆除,并处以罚款。在基本建设和开发利用过程中,造成长城破坏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五是要营造长城保护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经常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长城文物保护的重要意义,深入社区、校园、乡村,普及长城保护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和支持长城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河北省文物局)

 

扫描此二维码,分享到微信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相关推荐
新浪收藏 | 出山网 | 中国艺术网 | 书画圈网 | 东方艺术媒体联盟 | 辉煌艺术网 | 大河艺术网 | 中艺网 | 环球文化网 | 文物出版社 |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 | 北京文网
腾讯儒学 | 东方艺林 | 贵州收藏网 | 中国经济网 | 广州博物馆 | 华夏艺术网 | 中华汝瓷网 | 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