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物行政执法监察交叉检查组对嘉兴进行检查
根据浙江省文物局《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文物行政执法监察工作交叉检查的通知》(浙文物发[2011]240号)文件部署,10月10至14日,由省文物监察总队、温州地区文物监察机构组成的联合执法检查组赴嘉兴市开展文物行政执法监察工作交叉检查。
检查组先后对嘉兴市、嘉善县、桐乡市、海宁市和海盐县开展了文物检查,共检查20处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包含南湖中共“一大”会址、茅盾故居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西塘古建筑群、吴镇墓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和朱生豪故居等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文物保护点1处、历史文化街区1处、纪念馆3处、博物馆1处。此次检查根据文件内容,重点检查文物保护单位树立标志说明碑和安置牢固情况、文物本体保护情况、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和有否违法行为情况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设施,包括消防器材配备情况、使用状况等等。各地文物行政执法监察机构就队伍建设情况、开展文物执法巡查情况、文物违法事件立案查处情况等向检查组进行了口头和书面汇报。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文物保护单位状况较好,标志牌、说明牌树立规范,西塘古建筑群等游人较多的景区管理相对规范,管理人员也有较强的安全隐患意识。最后,检查组根据检查情况当场填写《文物执法巡查日志》,要求被检查人签字确认。(温州市文物监察支队 戴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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