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局长:丝绸之路跨国申遗提出“廊道”新策略
中国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23日在西安举行的2011欧亚经济论坛上透露,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目前提出了丝绸之路跨国申遗的新策略和框架,将丝绸之路分为52条廊道,每个廊道都有自己的普遍价值,并能够在整个丝绸之路框架内作为一个重要而独具特色的系列申遗候选名单而展示其“突出的普遍价值”。
遗产廊道是一种线性文化景观类型,既可以指具有文化意义的运河、道路、铁路线等,也可以指通过适当的景观整理措施,联系单个的遗产点而形成的具有一定文化意义的绿色通道,是一种在较大范围内保护历史文化的新措施。
丝绸之路起源于中国,被誉为“交流之路”、“友谊之路”、“繁荣之路”。它不仅促进了沿线国家的经贸往来,而且佛教、景教、祆教、不同地域的文化在这条道路上传播、交流与融合,促进了人类文明的共同繁荣与发展。2006年,在世界遗产中心的推动下,中亚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和中国在中国吐鲁番召开会议,正式提出中国与中亚五国跨国联合将丝绸之路申报为世界遗产,并通过了丝绸之路跨国系列申遗初步行动计划。
2011年5月,在丝绸之路跨国系列申遗协调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受世界遗产中心委托,ICOMOS专家以“廊道”的概念,按照地理、气候、文化等方面的特点和联系,将丝绸之路遗产点重新划分为若干段落,并以此作为申报的主体,形成了《丝绸之路主题研究报告》。《报告》将丝绸之路分成了52条廊道,与中国相关的廊道共13条,中国境内廊道有6条。
据有关专家分析,之所以提出以“廊道”概念,可能由于丝路申遗涉及国家较多,各国进度不一,以前整体申遗比较困难,如今提出“廊道”,可以将部分成熟的线路先行申报。
据悉,丝绸之路中国段已提出由48处遗产点组成的申遗预备名单,分布在陕西、河南、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六个省、自治区,涉及考古遗址、古建筑、古塔、墓葬等文物类型。目前,中国国家文物局组织进行了有针对性研究和探讨,着手对丝绸之路中国段申遗文本进行调整,确定首批申报项目。鼓励首批申报项目在2013年2月1日前提交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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