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古墓群被毁坏建别墅区续:开发商自称受害者

近日,南京将军山传出了明朝古墓群遭破坏的消息,明代开国功臣沐英家族墓群竟然“蜗居”某高档别墅小区内,沐英子孙墓葬遭破坏沦为小区绿化带。此事引起了舆论的高度关注。

事件的来龙去脉究竟是怎样?开发商是否在刻意“毁古”?记者对此进行了追踪调查。

将军后人不满 家族墓“蜗居”别墅群

位于南京江宁区的将军山原名观音山,因明代归葬开国大将朱沐英及其后代子孙灵柩,形成了一座规模宏大的沐氏家族墓葬群,后更名为将军山。从上世 纪五十年代起,这里先后发现了沐英、沐晟、沐昌祚、沐睿四座墓葬,仅沐英墓被保存下来,于1982年公布为江宁县文物保护单位。2002年10月,沐英墓 由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升格为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并更名为“将军山明代功臣墓”。

世易时移,如今的将军山已经成为南京南郊一处风景秀丽的地方,而将军墓葬群已经成了一个名为“复地朗香”别墅项目的所在地。

记者在当地文物部门的带领下,先找到了沐英儿子沐昂和八代孙沐朝弼的墓地,已经被绿化植被覆盖的两处墓地仅树立了两个小石碑,几乎已经很难辨认出来。江宁区文广新局副局长蔡义巧介绍,墓室经过考古发掘已经空置,内部已经采取了钢管支撑、就地深埋、回填沙土的保护措施。

随后记者在复地朗香别墅项目的四期施工区域内找到了沐英墓。原本草木覆盖的将军山由于房产项目开发已只剩满眼的黄土,依山势而存的沐英墓因此非 常显眼。走近查看发现,墓葬周围已做好了防水和加固工程,墓道也已经铺设完毕。在沐英墓周边数百米之内,均没有在建的建筑和施工车辆。

对于沐氏后人而言,即便有所保护,祖坟周边建别墅仍令人难以忍受。“山上的自然景观几乎破坏殆尽,来一次伤心一次。别人在自家祖坟上盖房子,换谁都难以容忍,这是古墓浩劫!”沐氏后人沐广飞愤怒地表示。

“这是众所周知的省级文保单位,为什么要在这里建别墅?施工导致多座古墓葬被盗,这使我们沐氏后人痛心疾首……我们强烈要求停止所有施工,还明代功臣墓以安宁。”另一位后人沐孙也向记者反映。

700多年前,明王朝的开国将军沐英死后葬在南京之南,由三山环卫,背靠山脊,面向一片碧绿的湖水。他的历代子孙多封王公,都葬在这里,此地就被叫做“将军山”。

而700多年后,沐氏后人沐广飞站在将军山的一片别墅工地上,遥望前方的沐英墓,满眼苦涩。在黄色的工地土堆之中,灰色的沐英将军古墓是一个残存的异数,他的子孙的墓有的甚至已经被埋藏在豪华独栋别墅的绿地之下。

开发商:边开发边考古 项目十年收不了盘

对于沐氏后人和外界的指责,复地朗香项目经理叶传红苦笑:“这已不是第一次。我们也是受害者。”

他坦陈,公司的建设项目都有正规手续,是合法的,但是由于缺乏合理的退出和补偿制度,现状就是谁碰上文物谁倒霉,这并不合理。“考古发掘费、墓 葬修缮费……二十多项费用我们认了,但现在划定了文物紫线范围几乎相当于一个小型住宅区,况且地下有多少古墓也还没有勘察完,调整规划肯定还要停建一些别 墅,不夸张地说,要是一般的小公司,早就倒闭了。一个10万平方米的项目照理说两到三年就可以运作开盘,现在仍是遥遥无期。”

据了解,2001年底,江宁开发区通过市场运作,将该地块出让给江苏盛唐艺术投资公司(后变更为复地公司)开发。2002年,复地朗香项目正式 开工。2002年10月沐英墓升格为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后,市文物部门随后依法划定了沐英墓的保护范围。从2005年至2008年,在开发建设过程中,相 继发现了沐瓒、沐朝弼、沐昂、沐斌、梅夫人等7座墓葬。

“每发现一处墓葬,市文物局均立即组织开展考古发掘,对出土文物进行清理,划定保护范围,同时委托东南大学编制保护方案,对墓葬进行结构加固和 防水处理,并根据专家意见采取回填方式进行原址保护。在整个过程中,开发商都予以配合,为了保护墓群,至少有十栋以上的建筑被取消,路面也相应做了调 整。”南京市文物局局长杨新华说。

2010年,经省文物局批准,沐英墓的加固防水和维修保护工作全面完成。2010年7月,市文物局又对新发现的沐瓒、沐朝弼等6处沐氏家族墓进 行统一规划,一并作为“将军山明功臣墓”的扩展项目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同时,责成建设单位停止紫线内的开发建设项目,并对方案进行调整,按程序报批后 实施。

“谁愿意承担挖人祖坟的骂名?我们也曾想过退出,置换土地或者退赔买地款都可以,但按照现行的文物法规就是开发商自己扛,政府没有补偿政策。我们企业是一个讲规矩的企业,否则发现文物隐瞒不报、一推了之是最划算的。”复地朗香公司工作人员周科林说。

专家建议:先考古后出让避免一错再错

“回过头来看,在将军山上搞开发是一个错误。”杨新华说。当时,将军山上只有一座沐英墓是县级文保单位,更多的古墓在哪里谁也不知道,无从划定 保护范围,因此很难阻挡房地产项目。2002年沐英墓成为省级文保单位后,按规定紫线应该在一年内划定,然而如何为那些未知的古墓划定紫线再次成为一个难 题。“地下都是岩石,难下探铲而无功而返,加上繁杂的申报、审批、立项、争取经费等过程,一拖就是八年多。”杨新华说。

如何才能让这样的错误不再上演?

文保专家梁白泉认为,文物受到的最大威胁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是盗墓及销赃,一个是城市建设,后者对于文物的杀伤力更大。他表示,我国一般不进行 主动考古发掘,基本是配合工程建设或遭遇盗墓进行的抢救性发掘,其中配合工程建设的占了绝大多数,仅南京市每年就在200起以上,可以说,工程建设方对文 物保护的态度,决定了文物保护工作的顺利与否。因为担心延误工期和承担考古费用,施工中发现文物隐匿不报、一推了之的情况比较普遍。这种现象非常恶劣,但 是因此而受处罚的建设方、施工方并不多,即使处罚几万、几十万,对工程来说是九牛一毛,更无法弥补文化遗产的损失。

有关专家认为,从南京将军山古墓群与别墅群之间的博弈个案来看,如果没有一个合理的退出和补偿机制,那么对开发商来说,发现地下文物隐瞒不报、一推了之是最划算的。如果形成了这样的“逻辑”,那么在执行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

值得庆幸的是,南京在2010年底出台的《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四十条提出了“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事先委托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对出让或者划拨地块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即将建设土地“先出让,后考古”的既定传统改成“先考古,后出让”。

“从法律法规上明确这一先后顺序意义重大。”南京市博物馆考古部王志高研究员告诉记者,“考古部门可以在土地出让前进行考古发掘,从根本上有利于文物保护以及土地的后续规划。”王志高表示。

责任编辑:罗少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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