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象山张苍水纪念馆竣工
2007-07-24 17:49:13 来源:浙江文物网 已浏览次
张苍水(1620-1664年),名煌言,号苍水,浙江鄞县人,著名的抗清英雄,爱国诗人。清顺治年间随着南明小朝廷的覆灭退守象山花岙岛,继续屯兵抗清,以无畏不屈和勇猛机智的精神坚持了长达十九年抗清斗争,康熙三年(1664)七月由于叛徒出卖在花岙岛被捕,被杀于杭州西子湖畔。花岙张苍水兵营遗址保存完整,其中雉鸡山、高涂岙两座兵营规模宏大,结构科学严谨;66座小型兵营遗址绝大部分也保存基本完整。该兵营遗址为浙江省仅有,国内罕见,体现了较高的历史科学价值,2005年3月公布为浙江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为纪念这位可歌可泣的抗清志士,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由象山县县委宣传部牵头,象山县高塘乡政府、象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象山县旅游局联合出资50万元在高塘乡花岙岛高涂岙建造张苍水纪念馆。工程由高塘乡政府负责实施,象山县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工程质量技术监督。该工程于2007年1月动工,至2007年7月基本竣工;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为三合院式民居建筑。计划将布置张苍水史迹陈列,再现其高尚的民族气节供后人瞻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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