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2010年理事会议召开
10月13日,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2010年理事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文物局副局长、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理事长童明康作工作报告。会议由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司长、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关强主持。
童明康首先回顾了协会所开展的工作。他说,一年来,协会发挥专业优势,参与了丝绸之路申遗文本的组织编写与汇总、大运河申遗预备名单的遴选等重大申遗项目,为我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提供文本统筹、汇总,组织翻译、审校、专家考察;提供技术咨询、组织专家文本论证会等一系列服务。根据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启动了《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修订项目,并成立了《准则》修订工作组,制定了修订计划;同时,通过举办培训班,继续宣传、推广《准则》。积极参与山西大同云冈石窟等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的调查研究与相关法规建设,参与国际事务,促进内外交流,保持与相关国际组织间的联络与信息互动。代表中国履行国际义务,并使中国拥有更多的话语权。
一年多的工作表明,协会作为独立的社团,已经具有了监督、协调和信息服务功能,起到了协调、咨询和服务作用。谈到今后的工作,童明康强调,要提高效能,持续完成上年度已经开始的工作,特别是要加强与ICOMOS科学委员会的合作与交往,积极参与到有关国际组织的各种文化遗产保护活动中,研究世界遗产申报的新趋势和新要求,在及时了解国际文化遗产发展趋势的同时,广泛宣传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的成就,真正发挥我国在国际文化领域方面的影响,为我国文化软实力的建设作出贡献。另外,他建议政府部门要进一步转移职能,建立政府购买协会服务的财政预算机制,以建立完善的协会财政公共体系,扶持协会,发展协会。
与会理事讨论并通过了工作报告,同时听取了协会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据了解,经过近7年的运转,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已逐渐成熟,与国家业务指导部门、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科学委员会等非政府组织,以及国内各地方文物主管部门、研究机构等建立起了较为合理顺当的工作关系。到目前为止,协会已发展团体会员59个,个人会员6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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