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文物保护不能“见钱眼开”

安徽泗县当地群众拍摄的释迦寺毁坏前的文物古迹照片与在原址兴建起的商品房形成强烈对比(8月3日摄)。新华社记者 李健 摄
据报道,“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安徽省泗县将千年古寺释迦寺原址拍卖给一家开发商,致使千年古寺遭到毁坏。这件事情经曝光后,泗县政府决定,在县城清水湾公园划拨50亩土地,对释迦寺进行异地重建。
这座北宋年间的文物虽然经历了千年风雨,却没能逃过当地政府与开发商的利欲。1150万元的土地收入,就使这座千年古寺遭受灭顶之灾。异地重建又如何能够恢复原址文物的艺术价值?假古董岂能替代得了真文物!
就在此前,江苏镇江为建商务社区强拆宋元千年古粮仓;今年2月,广州黄埔军校同学会旧址被改造成夜总会。商业化、城市化加速的今天,一种“重物质利益,轻人文价值”的政绩冲动正成为斩断“文化之根”的无情利剑,珍贵的文物在“大跃进”式的拆建过程中为所谓的城市开发让路。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指出,城市化加速和大规模城乡建设相互叠加,使得今天文化遗产保护进入最艰苦、最严峻、最紧迫的历史阶段。
之所以有些地方政府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拆毁千年文物,其根源仍在于当地官员“唯GDP”的政绩观。在这种政绩观下,他们以高楼林立的“现代”市容为傲,以财税收入的快速增加为荣,什么都敢卖,什么都敢拆。他们已丧失了对文化的尊重、对民意的考量甚至对法律的敬畏。
反讽的是,在某些珍贵文物建筑被拆毁的同时,一些城市却又在为历史文化资源的归属争得面红耳赤。更荒唐的是,连西门庆、孙悟空、牛郎织女这些虚构的角色也成为地方政府争夺的“文化资源”。
真可谓“有钱能使鬼推磨”。如此看来,文化资源只有在给地方政府带来现实财富时,才会备受重视。一边毁坏一边争夺,无疑暴露出一些地方管理者对于文化的浅陋无知,凸显出他们急功近利的政绩观。
事实上,文物保护在我国早有明确的法律规范。对于违反文物保护法,造成文物灭失、损毁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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