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举行敦煌莫高窟保护利用工程开工仪式

2008年12月底,甘肃省政府在敦煌莫高窟保护利用工程游客服务中心建设工地隆重举行敦煌莫高窟保护利用工程开工仪式。副省长咸辉出席仪式并做重要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张正锋主持开工仪式。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环保局、省文物局的有关负责人,酒泉市政府及敦煌市党政领导及敦煌研究院部分职工共计600余人参加了仪式。

咸辉副省长在讲话中强调了敦煌莫高窟保护利用工程的重大意义。她指出,敦煌莫高窟保护利用工程建设是全省文化建设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全省项目建设中的一个重要工程,近期又被列为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宣传推荐的重点项目。工程的实施,对于保护好敦煌莫高窟文化遗产,继承和弘扬敦煌文化,促进全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必将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该工程涵盖了文化与生态保护,优秀传统文化展示,现代高新技术运用,以及对游客的人文关怀,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她要求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精心管理,促进工程又好又快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如期发挥效益;要求省文物局和敦煌研究院认真履行项目建设程序,按照有关制度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使建设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要求省直有关部门和酒泉市、敦煌市积极支持,及时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要求各参建单位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工程进度。

开工仪式上,敦煌研究院院长樊锦诗介绍了敦煌莫高窟保护利用工程的有关情况。敦煌市市长马世林代表敦煌市委、市政府郑重承诺,将全力以赴,在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给予一切力所能及的支持,特别是在土地征用、后勤保障、工作协调等方面主动配合,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工程建设按计划顺利实施。

敦煌莫高窟保护利用工程自2003年3月提出以来,得到了国家和有关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在国家发改委、国家文物局和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项目单位敦煌研究院全面完成了莫高窟保护利用工程的各项前期工作,2007年12月,国家发改委批准立项。该工程包括保护利用设施、崖体加固和栈道改造、风沙防护及安全防护等4个子项目,总投资2.61亿元。今年,顺利完成各子项目的初步设计,并由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文物局审批,风沙防护工程已于12月中旬开始实施。近日,国家发改委一次性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827亿元,并将该工程列为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宣传推荐的重点项目。按照该项目实施计划,于2011年10月完成。

责任编辑:zhaos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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