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文保单位部分建筑被拆 将启动修复并追责
2015-12-10 09:02:38 来源:青岛网络电视台 已浏览次
记者从福建长乐市有关部门了解到,日前长乐市级文保单位“营前新街”98号房屋部分被拆后,当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除了责令建设单位立即停止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营前新街”的拆除行为,抓紧制定被拆房屋的修复和保护方案外,还将研究采取措施,尽快修复被拆文物,并抓紧查清原因,追究责任。
长乐市有关部门通报称,“营前新街”系孙中山先生私人秘书、时任福建省农工厅厅长黄展云为实践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乡村建设运动”而建设的。该建筑始建于1929至1933年间,双层,砖、木、混凝土结构,现存40间,街北面现存27间,门牌号为新街路98号至120号,其中98号有3间。2003年8月,经长乐市政府公布为长乐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通报称,“营前新街”所在区域营前瀛洲片区正在实施旧改项目,由于长乐市规划局、科技文体局、营前街道以及瀛洲旧城改造指挥部等相关部门监管不力,对文物保护措施不到位,文物保护意识淡薄,在未弄清是否属于拆迁对象的情况下,相关施工单位野蛮施工,盲目地拆除了部分房屋。“营前新街”列入长乐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面积约5653㎡,其中误列入瀛洲片区改造范围内约1663㎡。被拆除的98号房屋位于西北角,面积约200㎡,占文保单位总面积的3.5%。
记者还获悉,长乐市将采取措施处理好“营前新街”部分建筑被拆善后工作:对已经被部分拆除的98号房屋残存墙体进行加固,防止文物二次伤害,同时立即聘请有资质的文物修复单位,按照“修旧如旧,保持原貌”的原则进行修复,修复后将开辟为展览馆,主要展示黄展云新农村建设历史成就;同时,对原纳入改造范围的“营前新街”新街路98号至103号房屋由市政府补偿征收,采取措施予以全面保护。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月度排行
新闻速递
- 关于《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 “语文·博物·美育”融合课堂教学研讨会在中关村一小...
-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
- 国粹与国货的完美相遇,《国色天香》景泰蓝牡丹美妆璀...
- 中央决定李群同志任国家文物局局长、党组书记
- 2020年12月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分析报告
专题视点MORE
原创推荐MORE
- 文物网培训中心
- 美好时光
- 大家鉴宝—老窑瓷博物馆公益鉴宝活动圆满举行
- 曜变之旅
- 菖蒲河园,一袭釉色染枝头
- 龙泉琮式瓶
- 盛世风袭北京城,金秋月览长安客(下篇)
- 阿富汗珍宝展之:石膏盘上的希腊神话
- 秘色出上林
- 阿富汗珍宝展之:恒河女神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