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应珍视 保护要到位
2015-11-11 15:53:54 作者:鹿丽娟 来源:西藏日报 已浏览次
城关区辖区内文物保护点众多,其中寺庙、古建大院尤为多,如何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文物、非遗保护项目的进行,充分发挥文物、非遗保护资金的效益和作用,促进文物、非遗保护事业的发展。
笔者认为,首先应严格管理,增强防范能力。城关区应在各乡办和各寺管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文物认真实施安全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全面检测安全防护、抗灾设施设备,保证安全效能,不留死角。同时对文物点负责人强调“要从对国家和历史负责的高度,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文物遗产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工作”;要求各寺管会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全天候通信联络畅通,确保能够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其次,应落实各项责任、确保万无一失。城关区应确保各项文物安全措施切实落到实处,同各乡(街道)办事处和各寺管会签订了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形成自上而下文物安全防范网络,为确保文物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最后,应扩大宣传力度,开展安全教育。应在世界文化遗产日,组织各乡(街道)办事处、各寺管会以展板、发放《老城区保护条例》、悬挂横幅、标语等不同方式开展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加大优秀文化遗产宣传力度,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社会认知,提高群众保护文物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的历史记忆和生命基因,是人类共有的精神财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维护文化多样性,实现文明延续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应积极综合运用抢救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生产性保护等多种方式,对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保护。在加大投入的同时,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良性投入的体制机制。推动合作交流,搭建平台,拓宽渠道,增强文化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共同推进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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