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养”古建筑值得推广
2015-10-16 13:10:12 作者:张培林 来源:南方日报 已浏览次
有“中国围楼文化之乡”之称的韶关市始兴县首座被认养的围楼——罗坝镇田心村廖屋围楼,国庆黄金周期间正式对外试营业。认养者尹福龙按“修旧如旧”原则对廖屋围楼进行修缮,并从民间收集了大量古时的民俗用品和老旧家具,在围楼布置摆设。
“认养”古建筑进行“修旧如旧”的创新保护文物模式,为经济欠发达地区提供了很好的示范作用。曾几何时,那些有价值的古建筑因时间久远,长年累月遭到雨淋日晒,因得不到及时维修而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现实中限于当地政府财力有限等原因,难以引起应有的重视。尤其是那些散藏在广大乡村群落中的古建筑文物,“养在深闺无人识”,根本谈不上对其保护及开发利用。
据了解,在“有村必有围、无围不成村”的始兴,目前有维修价值的围楼达250座、其中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5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座。由于财政紧张,当地能拨付的维修资金有限,始兴于2012年出台方案,面向社会开展围楼“认养”活动。首批待“认养”的围楼28座,认养年限20年至50年,“认养费”视围楼大小而定,廖屋围楼成为第一座被认养的围楼。从去年开始,始兴每年拨款100万元,按每座围楼补助上限10万元方式,以奖代补,对实施围楼维修工作的认养人进行一次性补助,并支持认养人在围楼内开办小型博物馆、专题陈列馆、经营餐饮住宿。以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围楼保护开发,维修过程确保“不改变文物原状”及“修旧如旧”。
始兴县大胆地引进社会资金“认养”保护开发古建筑文物,“自我造血,以楼养楼”,既有效地保护了古建筑文物,又盘活了当地乡村旅游资源,为当地经济发展带来活力。可见,只要当地政府重视对古建筑文物的保护,转换思想理念,进行制度创新,在政府财政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保护开发古建筑文物也大有文章可做。
责任编辑:小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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