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村落保护应让原住民受益
2015-08-21 17:26:27 作者:侯仰军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已浏览次
自2006年国家设立文化遗产日以来,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深入人心。在理论层面,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动态保护、生态保护、整体保护、综合保护、活态传承、教育传承……各种各样的新观念、新理论不时出现,让人倍感振奋;在实践上,我国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都做得有声有色,成绩喜人。作为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体的传统村落,由于宣传到位、利用适当,这两年也备受世人瞩目。如山西的乔家大院,借助旅游,仅门票收入每年都在数千万元以上。截至去年底,国家已认定并公布三批计2555个传统村落。
但是,大多数传统村落保护仍然面临诸多难题,如原住民生产、生活条件差,就业门路少,“空巢化”严重等。解决好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问题,关键在留住原住民;要留住原住民,就要让他们真正受益。
1.提高原住民的生活质量。由政府出资,在保持传统村落整体布局不变的情况下,改善原住民的居住环境、基础生活设施,保护好村内的文物和文化遗产,满足村民的现代化生活需求。
2.建立政府补贴机制。近年来,农村社会保障项目在广大农村逐步完善,让千百万农民受益,但社会保障只能让农民维持基本生存,不能让他们富足。即使旅游业做得比较好的传统村落,原住民也不可能都去摆摊设点、搞“农家乐”,多数人除了种田,还得出外打工。由此,笔者建议,凡被国家认定的传统村落,政府给予原住民数额不等的生活补贴,让他们不离乡就能过上悠然自适的生活。
3.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产业,吸引原住民在当地就业。保护、传承是一种活态的文化延续,没有民众的积极参与,很难说是真正的“活态”。因此,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脱贫致富紧密联系起来,在保护、传承民间文化的同时,还能让原住民发家致富,是吸引原住民不离乡的最好办法。
4.满足原住民的精神需求。传统村落承载着浓郁的文化,生活其间也是一种幸福,更是美的享受。通过宣传引导、教育启发和政策扶持,让广大原住民认识到传统民居和传统文化的价值,培育在家乡生活为美为荣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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