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各区管文保单位签订安全保护工作责任书

  日前,海曙区各区管文保单位陆续完成了《2015年度安全保护工作责任书》的签订。

  海曙地处宁波市中心城区,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其中有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31处。为进一步明确各使用单位在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中所肩负的责任,将文物的安全保护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自5月中旬起,区文物部门积极推动落实各单位安全保护工作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该责任书本着“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一年一签”,明确各使用单位实际作为文物保护安全主体的地位,要求其在日常使用、管理中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及时排查上报安全隐患,以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为做好辖区文物保护工作奠定基础。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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