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疯狂的“盗墓圈”

      ◆◆姚某团伙◆◆

      姚某团伙专门盗掘红山文化遗址和古墓葬,从事非法盗掘多年。经警方核实,姚某团伙盗掘红山文化遗址、古墓葬22起,涉及国家级重点保护文物的古文化遗址1处。警方追缴各类文物263件,其中一级文物64件、二级文物33件、三级文物78件。

      盗墓团伙核心人物嫌疑人姚某,浸淫于盗墓30多年的姚某,今年53岁,是内蒙古赤峰市人,在家排行老三,中等个儿,平时“话不是很多”,在圈内有“祖师爷”“老古董”“关外第一高手”之称。

      姚某从小就聪明,他小时候,父亲本来要教他二哥盗墓手艺,可二哥没学会,他却学会了。其后,姚某一干就是30年。其间,曾被警方刑拘过。

      姚某自称会“看山”以及通过看风水星象来“锁定”盗墓地点。2009年以前,姚某对赤峰市红山文化遗址实施了多年盗掘。2009年之后,姚某盘踞在辽宁省朝阳市、河北省及内蒙古相邻地带,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进行盗掘。

      姚某的盗墓团伙共有28人,和其他团伙有错综复杂的关系,追随他的骨干成员董某是其心腹。作为团伙的“总指挥”,姚某白天独自踩点,晚间带领团伙成员实施盗掘。只要是姚某认准的地儿,他一定要挖到东西才肯罢手。一次没挖到,下一次再来挖,所以他常常会对同一个地儿多次挖掘,“绝不走空”。盗墓过程中,被他信任的成员可跟随一起挖掘,不受信任的只能负责望风、驾车。

      在跟随他的团伙成员看来,姚某虽有找寻墓葬的独家本事,但是他是个“没义气”的人,在分赃时“不讲义气”,常常分赃不均,这也使得姚某团伙中很多人都离开他单干。“大家一起挖,但挖到快要出东西的时候,姚某就自己一个人动手,所以有没有挖出东西我们不知道,挖出来了卖了多少钱我们更不知道。”团伙成员供述称,正因为这个原因,连姚某自己的亲弟弟都单干了。

      除了“祖师爷”的名号外,姚某还有个外号叫“老败家”,这是因为他赌钱输掉的身家已经上亿。姚某的同案犯说,姚某到处赌钱,河北、辽宁等地只要是赌桌,哪怕是村头的小赌桌,姚某也不挑,坐下来就赌,输到分文不剩时,还曾用盗得的文物作抵押脱身。“一手盗墓获利,一手赌钱输掉。”办案民警说,姚某被抓后,警方发现他的账户里没有钱。此外,姚某有妻有子,家在赤峰市,不过他常年不在家,其儿子也涉案。

      ◆◆冯某团伙◆◆

      因为姚某经常分赃不均,其亲弟弟姚某某学会了一些手艺后,便离开了姚某,和冯某等人组成了另一个盗墓团伙。该团伙成员固定,实行平均分赃,组织严密,反侦查意识较强。作案时,冯某等人以红山文化遗址资料为参考,选择作案目标较为准确,盗掘获取的文物级别价值相对较高,并且有成熟的销赃网络,能短期内变现获利。

      截至目前,警方已认定该团伙盗掘涉及国家级重点保护文物的古文化遗址2处、古墓葬2处。其中2013年8、10月间,该团伙在辽宁喀左县盗掘的一件“丫”形玉器,销赃获利72万;盗掘的一件方形玉璧,销赃获利60万元。专案组追缴各类文物109件,其中一级文物18件、二级文物6件、三级文物19件。

      今年38岁的冯某是辽宁凌源人。冯某说,他们这伙人是姚某某组织的,姚某某在学会“看山”(找到盗墓的地方)之后,先后联系了王某、韩某和他。“姚某某是灵魂,我就是干活的胳膊腿。”冯某说,平时韩某负责开车,其他人则在姚某某的带领下刨挖,最后再由姚某某负责清理“东西”。

      在冯某的记忆中,第一次盗墓是在2013年夏天。当天晚上8点多,他们几人开车出门,来到一个海拔大约五六百米的小山下,随后带着工具往山上爬。“这个地方是姚某某提前踩好点的”,冯某说,姚某某看了山形、山相,说“那里有货”,所以大家定下去那里挖墓。由于这个墓葬和其他地方不同,到处都是砂石,因此冯某等人只带了“锹”作为挖掘工具。“挖起来很浅,最浅的只有几十公分,两锹就挖到了。”冯某说。冯某回忆称,当时挖到一米多深的时候,姚某某下入洞中,将洞里的东西清理出来,有一个勾云形玉佩,还有一个马蹄形玉箍。

      冯某称,他们一共挖掘了5次,每次都挖到了东西,最多时有七八件,最少时也有两三件,总共挖到20多件。他们将部分文物到古玩城出手,获利170万。随后,四个人完全平分,一人分了不到37万。

      此外,冯某还特别提及了一件事,2014年11月16日晚上,他曾被一伙人在家中楼下控制。那伙人将他拉到一偏僻处进行殴打,迫使他交出了存放文物的保险柜钥匙,并拿走了其中的8件红山玉器。事后,冯某得知这伙人是在“祖师爷”姚某的指使下干的。

      ◆文物贩子坐地收赃◆

      在这些盗墓团伙的背后,还有一伙拥有文物收藏证的出土文物贩子。

      文物贩子李某经营着两家古玩店,他借着自己“喀左县文博协会会长”的身份从事非法文物交易,他并不满足在店里等着收赃,常常第一时间赶到盗掘现场坐地收赃。李某等文物贩子的存在,使得盗墓团伙盗挖到的文物出手速度非常快,文物出手的价格以数十万元居多,最高的是一个玉猪龙,价格高达320万元。

      “文物出手的速度不但快,还往往短时间内就被多次转手。”负责追赃办案的朝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刑侦大队民警蔡炳辉告诉记者,比如一个有双龙图案的金簪子,就被从阜新卖到了抚顺、又从抚顺卖到了太原。据蔡炳辉介绍,这个金簪子是国家一级文物,不可能在市场上买到,所以警方断定是盗挖来的文物,并顺着这个金簪子的销赃轨迹,追回了45件文物。

      ◆4名考古人员涉案◆

      在被抓获的嫌疑人中,有4人是考古人员。其中,邓某是辽宁某考古研究所技工,而刘某更是赤峰市敖汉旗博物馆的业务骨干,是一名资深考古人员。

      2010年9月,邓某在抢救性挖掘工程现场监守自盗,私藏价值高昂的玉猪龙,藏匿一段时间之后,于2012年初通过早前相识的刘某找到买家张某,以320万元的价格将国宝玉猪龙售出。

      邓某说,在对挖掘到的玉猪龙下手之前,他一直想的是要好好看住工地,但是一念间干了这么一件后悔不已的事情。

      刘某则称,自己平时最痛心的就是珍贵文物流失,结果这次因为自己的行为,让珍贵文物流失到了私人博物馆。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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