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文物遭遇废弃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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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北京多处文物被尘封或遭“遗弃”引发关注。其实,在全国有不少文物也都有类似的命运,许多文物沦落到遭掩埋、无人管理的尴尬局面,还有一部分因大肆开发被野蛮拆除,珍贵文物瞬间化为废墟和瓦砾,让人无不痛心疾首。

 

      文物是人类历史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址,我们没有理由让它消失,更无理由隔断我们的历史。依法保护文物理应成为官方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依法保护文物必须加大依法问责的力度,对于破坏各种历史文物的行为必须依法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养奸。

 

      破坏&废弃:

 

      文物目前所遭遇的现状

 

      连日来,损坏文物的现象层出不穷,无数的刻字和广告,还有任意的损坏涂抹,无孔不入,甚至和广场舞大妈一起,比中国足球更早地走出了国门。对于游客来说,仿佛旅行就是为了涂写上自己的名字,甚至拍下来作为纪念。而有些人为了拍出个性,可以牺牲文物和景区的设施,比如华清池的杨贵妃雕像。而在这些疯狂的游客面前,众多的文物也不断遭受着比时间和酸雨更严重的损坏。然而,这些现象所凸显出来的不仅仅是游客的素质问题,这种风气的背后是文物保护意识的缺失以及保护设施的不健全。

 

      自从孙悟空在佛祖的五指山下刻下“到此一游”,游客们仿佛已经把刻字当成了一种老规矩。将自己的名字留在文物上,将文物的照片发在社交网络上,这已经成为了固定的旅游程序。孙悟空为自己的过错而被拘押了五百年,那些陆培国和丁锦昊们刻字之后却心满意足地凯旋而去。这不仅丧失了旅游的意义,更是对文物和文化的损害。这不仅是道德问题,还是法律问题。

 

      事实上,刻划涂污国家文物古迹者可拘留,是对《文物保护法》的一次重申。《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六条规定:“刻划、涂污或者损坏文物尚不严重的,由公安机关或者文物所在单位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照此规定,游客“路X国”在岳飞书《前出师表》石刻上刻字,且有在文物古迹上刻字“前科”,必须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至少让其“到拘留所一游”。

 

      然而,大多数人对于相关的法令不熟悉,对可能的处罚更是不了解。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宣传工作没有做好。其实,从最近的新闻也可以看出,对于文物的保护已经引起了足够的重视。比如对于重庆宝顶山千手观音的修复就耗时八年,耗资数千万元。根据史料,历经841年风雨的千手观音经历至少4次修缮,分别在1570年、1748年、1780年和1889年。

 

      然而与对佛像进行修复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无数的文物忍受着不被关注和重视的现状而逐渐消失于人们的视野中。

 

      作为一座拥有3000多年历史的古城和近现代时期重要城市,济南境内的文物古迹众多。但根据探访,诸如对于扁鹊墓、县西巷古钟楼和山东邮务管理局旧址等文物的保护工作远远不到位。晾衣架斜穿墓区,钟楼被当做了土台,高压电线横贯其间,文物逐渐变成了废墟。

 

      文物vs文物保护单位:

 

      谁更“无用”

 

      那些数量庞大的文物必然也有着文化价值上的分别,不同的文物也可能有着不同的地位和“待遇”。有些文物得到了它应有的重视,因而能够在充分的保护和修复中继续着光鲜的生活,但那些相对来说文化价值较低的文物则可能遭遇湮没无闻的命运。但问题不在于此,而在于这些待遇上的差距有时候并不是根据文物本身的文化价值而定的,而是根据它的社会和经济价值,也就是“有用”还是“无用”。这种错位造成了许多文物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不得不继续埋没人间,甚至会在拆迁的命运前成为一片废墟,被新的建筑和景区替代。

 

      更普遍的情况是,景区和文物保护单位在许多方面的工作没有到位。以故宫为例,近年来,故宫发生了多次盗窃、损坏事件。2011年5月8日,石柏魁用比电影里描写的手法还要简单的盗窃手段就让故宫安保措施形同无物;2011年8月,故宫哥窑瓷器受损,故宫技术人员素质让人质疑;2011年6月,紫檀嵌玉挂屏被水泡损坏,故宫工作人员的责任心难言神圣……还有很多无从查起的谜团,比如某文物丢失、被卖的传说,以至于故宫文物越发的“神秘”。

 

      之前出了这么多事情,按理说故宫应该警醒,但是故宫的文物保护思维、措施、体制似乎春风依旧。假如长此以往,故宫前景堪忧。如何改变故宫的旧有思维和不合时宜的体制,已经成为故宫文物保护乃至整个文物界必须要思考的问题。

 

      反思:

 

      如何正确保护文物

 

      首先,引入外来监督机制。多年以来,以故宫为代表的文物保护单位“与世隔绝”,既不受外来的监督,也接触不到外来的信息,以至于“闭门造车”。假如能够与社会团体、业内专家、民间学者、社会人士合作,结成一体,让民间社会监督各文保单位的文物保护现状以及各种软硬件措施,做到查缺补漏,那么文物保护质量应该会上一个台阶。而社会监督人士的“群众战争”策略,也会让破坏者无从下手。

 

      其次,引入世界先进的文物保护措施和思维。长期以来,中国的文物保护技术师承制,经验为先而科学技术为后。很显然,年轻的技术人员怕是很难达到前辈师傅的水准,有的古老技术也已经失传,这就要求现代科学技术和思维的汇入和补充。

 

      第三,引入社会资金加强硬件建设。许多次破坏事故难以找到破坏元凶,就是因为摄像头没有能够捕捉到影像,这也反映了硬件技术的落后。假如文保单位在资金投入方面实力不够的话,可以仿效意大利的做法。有资料显示:“意大利在总体保护方面实行国家、大区(相当于我国的省)、个人三方共同保护,为修复后的房屋找主人(相当于领养人),让他们使用并出资保护;在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经费的投入方面,国家、大区、个人共同投资,并发行文物彩票上市销售。”

 

      前面也提到过,文物保护不仅仅是文保单位的责任,也是每个普通民众的义务,而普及文物保护就成为了非常重要的一环。虽然《文物保护法》已经颁布十年多,如果没有发挥效用,便只能是于事无补,重要的是如何落实。另外,避免废弃现象发生的一种解决办法就是让文物发挥应有的社会和经济价值。“这些有价值的古建筑、文物可以进行有偿和无偿的转让,让企业来经营,这比单纯拆掉或者原封不动地保存起来,效果要好很多。”一位专家这样说道,吸引社会力量保护文物,在现阶段是个不错的方法。另外,城市发展不可避免,如果一些文物确实阻碍城市建设进程,异地安置也是个不错的办法

 

      据了解,比中国电影院历史还要悠久的“小广寒”电影院建成于1906年,在2008年之前曾经破败不堪,但之后电影院被转租给私人并经历了改造。如今这处老文物已经变身博物馆加餐厅,很多游人就是冲着“老建筑”的招牌前去用餐或参观。这就实现了文物保护和经济效益的结合。

 

      参考资料:《重庆800岁千手观音金身重现 抢修8年花数千万》、《西安华清池:杨贵妃雕像遭袭胸》、《不堪一击的不是文物而是文物保护体制》、《文物保护现状让人揪心》、《文物保护工作现状》、《让毁损文物者到拘留所一游》、《北京多处文物遭湮没 通州土桥被埋地下多年》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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