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海平:“传家宝”岂能有借无还

      解开这个死结,先由行政或执法部门介入,顺藤摸瓜,追查所借文物来龙去脉,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万一真陷入了“罗生门”,那就需要进行合理补偿或赔偿。

      据报道,河南安阳滑县王连民家中的两件祖传古董三十年前被镇文化站“借走”,当时约定如果文物被国家保存,会给予经济补偿;否则,会原物退还给他。可是这一“借”就借了三十年,两件“传家宝”却再无消息。多次催问之后,王连民被告知“两件文物找不到了”。

      无独有偶。3月份,湖南也有这么一桩新闻:毛泽东当年写给同窗好友邹介圭的私信,于1977年被当时新化县档案馆“借阅”后,再也没有归还,邹家人追讨30余年,至今无果。两家“宝贝”各不相同,命运却何其相似:有借无还,追讨不易。

      年代久远、人事变迁,所借文物不知去向,是此类新闻共性,也是当事人惯用的推诿理由。确实,近30多年,社会变革为过去百年未见,堪称沧海桑田。机构变换、人事更迭,当年借文物的单位都可能不复存在,当事人也可能调走、退休乃至过世,追寻起来难度很大。同时,所借文物几经易手,只要有一个环节疏于管理,就有可能造成文物遗失。但是,这只是其中的两种可能,还有一种可能,如王连民所疑,被经手者据为己有,中饱私囊。客观讲,可能性有多大不得而知,至少存在这种道德风险。2010年6月,陕西咸阳就曝出于右任书法作品“被私分”新闻,虽然官方极力否认“被私分”,但也对政府公信力带来了不小伤害。

      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诚信是立身之本,个人如此,政府更如此。写下借条、立下字据,借了的不还,说过的不算,政府部门诚信何在?缺乏基本道义及契约精神,在群众面前当“老赖”,群众会怎么看,政府形象何在?政府带头失信,教公众如何守诺、社会如何诚信?对所借文物不知去向事件,诚信的做法是:亡羊补牢—尽快给文物主人一个说法,而不是一味采取“鸵鸟政策”,虚与委蛇。解开这个死结,先由行政或执法部门介入,顺藤摸瓜,追查所借文物来龙去脉,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希望挖地三尺,挖出文物、完璧归赵。30年说短不短,说长不长,若真心追查,机会还是有的。

      万一真陷入了“罗生门”,找不到所借文物,那就需要采取跟进措施:积极与文物出借人协商,进行合理补偿或赔偿。文物是你借的,也是你丢的,补偿或赔偿都是天经地义,没有什么不妥。老百姓都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政府诚意到了,意思到了,相信也能够谅解。总之,就是不能久拖不决,漠视对方权益。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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