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多年重点保护文物 绩龙石桥被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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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桥被拆


      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村民状告施工方

 

      海口市新坡镇光荣村委会主任陈朝福向南国都市报记者介绍,2012年下半年,南渡江海口市综合治理南面沟排涝泵站工程施工现场在月塘村,而绩龙石桥也正好位于施工范围内。

 

      2013年6月份,石桥被施工方四川红叶建设有限公司拆除。村领导多次和施工方负责人商谈石桥被拆除后的赔偿事宜,但由于当时村里即将换届选举,以及换届后村里事情多,商谈始终没有达成一致。

 

      无奈,月塘村村民小组只好于2014年7月份向龙华区法院起诉施工方。而由于索赔金额较多,此案又被移交至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陈朝福告诉记者,一开始他们都以为石桥只是村里先辈遗留下来的一座普通的桥,因此作为村里的遗产向施工方索赔。而后来起诉至法院后,才在无意中发现石桥已在2012年3月份被收录在海口市第三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内,并从海口市文物局调出石桥在被毁前的有关照片。

 

      记者走访


      古桥踪迹全无,仅剩几个石块

 

      在陈朝福引领下,6日下午记者来到绩龙石桥原址所在地时,对照陈朝福手中的照片,现在的位置一侧已经被施工方的一条通道掩埋,另一侧已经水泥加固,石桥的踪迹全无。仔细查看后,仅能发现几块石桥桥面的石块散落在原址旁。

 

      陈朝福介绍,在石桥被毁前,桥下一直有河水流过,村民们通常都会从石桥走过,到河水中洗衣服等。但因为施工,一些施工用料需要运输,石桥被拆除铺成临时道路。自从石桥被拆除后,村民们便无法前来洗衣服。

 

      “虽然石桥的作用在拆除之前已经很小了,但作为先辈留下的遗产,我们后辈人应该保护起来,更何况这是一座文物古桥。”陈朝福说。

 

      施工方称:


      石桥在施工范围,拆前不知是文物

 

      “我们要是知道这是重点保护文物,那绝对不敢拆的。”施工方四川红叶建设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王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王某介绍,2012年9月份,四川红叶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施工方,在经政府允许、监理公司下发施工令后,才进场开始施工。且根据当时政府提供的施工范围红线图,石桥也在施工范围内。

 

      “当时政府没有告诉我们石桥不能拆,我们在拆之前也打电话给了当时的村长,经村长同意后我们才拆的石桥。”王某告诉记者,施工方只负责施工,至于红线范围内的村民财产赔偿问题,是村里和政府之间的问题,因此表示不予赔偿,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文物部门:


      将对拆桥责任方展开调查

 

      陈朝福在向记者介绍石桥时,一直称为“续龙石桥”,而文物保护名录中却显示“绩龙石桥”,对于一字之差,海口市文物局王局长表示,目前以文物保护名录中的为准。

 

      王局长介绍,绩龙石桥被毁引起的问题,文物局已经有所了解。根据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即使在政府项目施工范围内的文物,也应该以保护为主,不到万不得已不能拆除,而且在拆除前也应该严格走相关程序。

 

      目前,由于石桥已经被毁,且涉及政府项目,文物局将对拆除石桥的责任方进行调查,并将按照有关法规对责任方进行处罚。

 

      此外,王局长表示,石桥到底属于国家所有,还是村集体所有,也将进行调查。“如果是村集体所有,那么村民有权向毁坏石桥的责任方索赔。”王局长说。


      古桥被拆疑问重重

 

      采访过程中,施工方四川红叶建设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称拆除前并不知道石桥是保护文物,且根据政府提供的施工范围红线图,石桥也在施工范围内。那么政府在划定施工范围时,是否考虑到保护文物?是否曾下文要求施工方保护文物?而作为当时的村干部,是否知道石桥属于保护文物?是否阻拦过文物被毁?抑或是否已获得政府对文物被毁的赔偿?重点保护文物绩龙石桥被毁一事疑问重重。本报将继续关注。


      绩龙石桥是怎样一座桥

 

      绩龙石桥位于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光荣村委会月塘村北,始建于清嘉庆二年(1797年),为南北走向。桥整体由石料搭建而成,南北均有石路与之相连,桥墩四个,建筑结构较为独特,是目前海口发现的保存相对完整、规模较大的古代桥梁建筑之一。绩龙石桥长约48米,桥面宽2.2米,绩龙石桥修筑技术精湛,造型工艺独特,选用石料考究,为研究清代的石桥建造技术提供了实物研究资料。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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