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方中华:保护古村落留住乡愁

  方中华 全国人大代表

  路桥区路南街道方林村党委书记

  建设美丽村庄,是村民的梦想。

  就如我们方林村,经过大家30多年的努力,已经被打造成“家家住别墅,户户生态园”的美丽村庄,绿化率达55%以上,全村无烟尘、无噪音、无污染,空气清新。

  我很羡慕那些有着深厚历史文化氛围的古村落,但我更忧心的是,有的地方在城乡建设中求快、求新,“千村一面、万村一貌”,对古村落的保护缺少足够的重视和保护措施,大量古村落迅速破败、消亡。

  另外,当地村民普遍缺乏保护意识,认识不到古村落的文化价值,加上受经济利益驱动,也加速了古村落的消亡。

  此外,对于古村落的保护也缺乏资金与技术力量。以浙江省为例,2013年启动的第一批6个省级历史文化村落重点村,省里明确500万-700万元的补助,市区两级也有相应的配套资金,但这相对于庞大的维修保护经费来说是杯水车薪,更别说其他未列入重点保护的村落。同时,专门从事古建筑修缮的人才资源稀缺,专业团队不多,指导专家更是少之又少。

  我觉得,新农村建设,不仅自然环境要美,人文环境也要美,其中优秀村落文化的作用不可或缺。古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是一项造福农民、美化乡村的民生工程,同时也是一项等不起、慢不得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性工程。

  我建议,各地政府应从对历史负责、传承传统优秀文化的高度,增强保护传统村落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因地制宜地制定保护规划,把其纳入到新农村建设规划中,在发展中抢救与保护。

  具体来说,一要加强政策引导,营造保护氛围;二是加强普查筛选,科学统筹规划;三是加大保护力度,多方筹措资金;四是组建专业队伍,指导科学保护;五是创新管理机制,注重民生民利。

  我认为,可以根据各个古村落的现状,借鉴成功经验,因地制宜地制定各个古村落的保护规划,确定保护方式,并纳入到新农村建设规划中,在发展中实现抢救与保护。对失去整体保护价值的村落中,还有一些单体建筑相对有价值的,宜取“异地迁建”之法,予之“新生”;宗祠等建筑有特色的,结合文化礼堂建设,挖掘文化古韵。

  最后,我想说,保护古村落,应该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充分体现农村特点,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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