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历史文化遗产状况堪忧 “活化”困难多

      民进广州市委建议设保护和“活化”试点区域

      广州不可移动历史文化遗产存续状况堪忧,“活化”面临诸多困难。民进广州市委向广州市两会提交的提案建议,广州应设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活化”试点区域,在保护的前提下,鼓励各区试点和有实力的开发单位试点,并在试点内研究解决产权、功能置换、资金平衡、观光化或商业化的利弊等实际问题。

      不可移动文化遗产2/3私有

      据悉,经过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以及近两年的历史建筑普查,广州市列入名录的不可移动文化遗产数目急剧增加。目前公布的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已有558处。据介绍,目前广州市不可移动文化遗产,时间跨度约200年,主要是近现代建筑,清代之前的古建筑较少。从物业权属来看,其中非国有(即民间个人或企业集团组织管理)比例较大,约占2/3。

      提案介绍,这些不可移动文化遗产目前主要用于出租(包括住房、仓库、商铺、餐饮等),占36.3%。其次是自住,占32.3%。

      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困难多

      提案指出,目前文化遗产存续状况堪忧。国有建筑主要由政府部门单向控制和管理,但对房屋的日常管理、保养、修缮、功能改变等的管理存在空白;非国有建筑存在华侨房、一房多业主、房屋现状差、利益诉求差异大、维修和利用难等问题;还有部分历史建筑产权不明,导致“活化”难度大。

      提案还指出,“活化”方式缺乏灵活性,渠道有待拓宽。

      建议设立“活化”试点区域

      提案建议,设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活化”的试点区域。在保护的前提下,鼓励各区试点和有实力的开发单位试点。建议选择一个便于“活化”的点或者区域,研究解决产权、功能置换、资金平衡、观光化或商业化的利弊等实际问题。边实践、边出政策,推进相关法规政策的出台。

      提案认为,由于目前保护责任人保护利用的积极性不高,建议对公房和代管房“活化”,可尝试在符合法规的前提下,允许改变使用性质,拓宽使用功能,增加其“活化”的灵活性,拓宽其再利用渠道。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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