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负责人成盗墓贼“技术指导” 终审获刑10年
2015-01-08 10:02:31 来源:文汇报 已浏览次
曹振辉原为西安一个考古工地的负责人,在一起盗掘古墓案中,他竟充当起“技术指导”,亲自教盗墓贼烘烤墓室、揭取壁画。近日,曹振辉终审获刑10年。
2013年3月,西安警方接举报称,55岁的汉中男子姚安贵与盗墓惯犯正在组织修复几幅被盗掘出土的唐代壁画,准备高价倒卖。经过缜密侦查,警方查扣了两幅正在修复中的唐代壁画,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姚安贵,共追回了各类文物340件。经鉴定,有国家一级珍贵文物1件、二级珍贵文物7件、三级珍贵文物59件、一般文物273件。在查扣的文物中,有3幅内容为《伏羲与女娲手持规矩图》的唐代绢画十分罕见,分别为国家一、二、三级文物,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
法院审定,2011年4月,姚安贵通过张志亮从寇某(另案处理)处购买唐墓壁画《披帛仕女图》一幅。此后,张志亮告诉姚安贵,寇某发现一座古墓,内有壁画,但没有技术揭,二人预谋盗揭该壁画。随后,姚安贵纠集、指使曹振辉负责盗揭壁画的技术工作。曹振辉、张志亮和寇某等人进入古墓,盗揭《舞蹈仕女图》、《双人奏乐图》壁画两幅。姚安贵将无法修复的《双人奏乐图》壁画扔到了垃圾台。案发后,警方查扣了壁画《披帛仕女图》和《舞蹈仕女图》两幅。
在此次盗揭壁画案中,姚安贵是幕后指挥,张志亮是现场指挥,曹振辉的角色则是“技术指导”。
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曾出具材料,证明该院曾对星河中央公园项目用地进行了两次考古勘探、测绘、照相等工作,曹振辉系考古工地负责人,是他发现了古墓坐北朝南,墓室有盗洞。
去年7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盗掘古墓葬罪、倒卖文物罪判处姚安贵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10万元;以盗掘古墓葬罪分别判处张志亮、曹振辉有期徒刑11年、10年,并处罚金3万元。姚安贵犯罪所得房产一处予以收缴。宣判后,3被告提出上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对该案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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