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明故宫遗址百米内不得新建建筑
2014-12-22 10:07:14 作者:仇惠栋 来源:扬子晚报 已浏览次
对于明城墙15米以内的建筑,南京将采取措施逐步拆除。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昨日公布了《南京城墙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相比于此前公布的条例草案,这次条文对于如何处理城墙根的建筑,有了更明确的说法,拟规定。
城墙15米内建筑不得改扩建
说起城墙大家通常想起的就是如今的环绕老城区的明朝京城墙,而这份征求意见稿,则明确区分了南京城墙存在四种类型:外郭、京城、皇城和宫城。按照条文规定,城墙保护应当划定保护范围,各个类型城墙的保护范围各异,京城城墙按照南京城墙保护规划分为一般地段和特殊地段,一般地段城墙保护范围由墙基两侧各向外延伸不少于十五米,特殊地段城墙保护范围根据城墙保护规划确定。宫城、皇城保护范围根据南京明故宫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确定。外郭本体保护范围由墙基(体)两侧各划定三十至五十米。遇有山体时,保护范围根据城墙保护规划确定。
目前城墙沿线已有建筑究竟怎么办?此前的条例草案回避了这一问题,这份征求意见稿则写的很明确:城墙保护范围划定前已经存在的建(构)筑物,不得翻建、改建或者扩建;影响城墙保护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造、拆除,对改造、拆除的建(构)筑物依法给予补偿。
城墙保护范围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建设影响城墙保护的建(构)筑物。违法建设的,由区人民政府组织清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法建设人承担。 建设控制地带内超过城墙高度的建(构)筑物翻建、改建或者扩建的,应当降低到规定高度。
明故宫百米内不得新建建筑
这份征求意见稿,对于城墙沿线的建筑限高和超高建筑的处理,提出了明确的意见。这次的条文明确,现存京城城墙、城墙遗址和遗迹的建设控制地带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不少于五十米。京城城墙特殊地段建设控制地带根据城墙保护规划确定。宫城、皇城建设控制地带根据南京明故宫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确定。
具体的限高要求是:在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建(构)筑物的,其高度不得超过所在地区城墙高度,其中遗址、遗迹段不超过十二米,建设控制地带以外至一百米范围内不超过十八米;体量、风格、色调、密度应当符合城墙保护规划要求。 因公共利益确需突破上述高度控制标准的,应当进行景观视线影响分析,向社会公示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此外,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工业项目和大型商业设施。
这次的条文还规定,宫城遗址范围内及其城墙遗址外侧一百米范围内,不得新建建(构)筑物。皇城城墙遗址上不得新建建(构)筑物,逐步拆除现存建(构)筑物,不能拆除的建(构)筑物及原城墙拐点处应设置永久性标志进行展示。外郭墙基(体)两侧各划定三十米至五十米的公共绿地,可以采用绿化景观标示城墙走向。
城墙两侧八米之内不得种乔木
在城墙沿线绿化管护方面,这份征求意见稿延续了此前严格清理沿墙树木的条款,规定:现存城墙两侧八米以内不得种植乔木;城墙两侧八米以外、保护范围以内应当选择不遮挡城墙和根系不破坏城墙的树种。现有树木影响城墙安全的应当迁移,遮挡城墙的应当修剪或者迁移。定期清理墙体两侧和墙顶危害城墙安全的植物。
责任编辑:小明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月度排行
新闻速递
- 关于《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 “语文·博物·美育”融合课堂教学研讨会在中关村一小...
-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
- 国粹与国货的完美相遇,《国色天香》景泰蓝牡丹美妆璀...
- 中央决定李群同志任国家文物局局长、党组书记
- 2020年12月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分析报告
专题视点MORE
原创推荐MORE
- 文物网培训中心
- 美好时光
- 大家鉴宝—老窑瓷博物馆公益鉴宝活动圆满举行
- 曜变之旅
- 菖蒲河园,一袭釉色染枝头
- 龙泉琮式瓶
- 盛世风袭北京城,金秋月览长安客(下篇)
- 阿富汗珍宝展之:石膏盘上的希腊神话
- 秘色出上林
- 阿富汗珍宝展之:恒河女神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