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贼自家屋里打洞盗古墓 开挖三天被抓获
2014-11-11 09:28:13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已浏览次
但凡盗墓者,一般也讲究“望、闻、问、切”,先看风水,再踩点,发现墓葬之后,找好打洞方位开始打洞。家住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金山办事处辛庄村的刘蛟龙同样是盗墓,但是却省去了这些繁琐的步骤,直接伙同他人在自家房下打洞盗古墓。
“地下的东西多,我家房子下面压着货。”据刘蛟龙讲,他家以前是辛庄村的村委会,大约十几年前他父亲把这个房子买了下来,但一直没人居住,他清楚地记得以前门前立的石碑上写着“西周时代遗址”。
2014年6月下旬一天,绰号叫“光头强”的吴艺强找到他,想从他家的房子下面挖古董,刘蛟龙知道私自挖地下的文物是犯罪,一开始不同意,但是吴艺强告诉他只要能挖出古董,就给他弟弟在村对面买一套楼房,只要刘蛟龙同意,由他来找人干活,如果挖出值钱的东西就卖了,钱大家平分,如果挖出的东西不值钱就送给刘蛟龙。在吴艺强的一再劝说下,刘蛟龙还是没能抵挡住金钱利益的诱惑,点头同意。
2014年7月6日晚上,吴艺强带着铁钎、电锤、风机、洋镐等工具,领着杜付明等3人开车来到了刘蛟龙家里。因为害怕从房屋外面挖洞动静太大,他们决定直接在刘蛟龙屋内开挖,并选定从东屋东北墙角开始打洞。吴艺强安排刘蛟龙在外面望风并给他们送食物和水,他和杜付明等3人用电钻把屋内的水泥地面打开,开始轮流挖洞,约定谁累了谁休息。除刘蛟龙外,其余4人一直挖洞至7月7日凌晨,此时,洞深已达5米,但还没有发现古墓的影子。
7月7日晚上,藏树志加入,挖墓团伙扩大为6人,他们继续利用傍晚和凌晨的时间打洞。吴艺强告诉其余人,挖到6.5米深左右时就能找到需要的古墓,古墓是砖砌的,不是战国时期就是汉朝的,肯定有好东西在里面。眼看离古墓越来越近,大家干劲更足了。7月8日凌晨3点多,有人突然兴奋地说“见到东西了”,这短短的五个字意味着连续三晚的奋战,终于见到了曙光。吴艺强立刻派人把东西拉上来,是个圆形三腿青铜鼎。随后,又挖出一个圆形双耳青铜盘和两个圆形青铜碗。已过凌晨5点,6人也都疲惫不堪,吴艺强让大家停下来休息,他带着4件古董回家了。
7月8日下午,未等到傍晚,盗墓团伙中的两人按捺不住心中的欲望又开始挖洞,或许是经验丰富了,或许是事有凑巧,短短几个小时的时间,他们又挖出一个青铜鼎、两个方形青铜杯和两件陶器。他们给吴艺强打电话汇报了下午的收获。晚上9点多,吴艺强带着食物来慰问他的小伙伴们,他们吃过饭后,又挖了一个多小时,发现了人体骨骼,正当他们满怀期待继续挖土时,鹤壁市公安局鹤山分局的侦查人员将他们抓获,当场查获被盗掘的青铜器3件和陶器2件。之后,侦查人员在吴艺强租房处搜查出被盗掘的青铜器4件。
7月21日,鹤壁市公安局鹤山分局聘请河南省文物鉴定委员会对被盗掘的7件青铜器和2件陶器进行了鉴定。经鉴定,该9件涉案物品时代均为西周,其中青铜器7件均为冥器,2件陶器分别为灰陶弦纹罐和灰陶绳纹鬲。7月28日,河南省文物鉴定委员会对被盗墓地进行了鉴定,经鉴定,被盗墓地为西周时代的古墓葬,该被盗墓葬系辛村龙山文化遗址的组成部分,对研究中原地区西周墓葬的葬制、葬俗有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
从打洞盗墓至案发归案,仅仅用了3天多的时间。这3天,他们黑白颠倒,当别人酣然入睡时,他们却“劳作”不停,每盗掘出一件文物,都如获至宝。不料,文物还没来得及出手,就被警方抓获。10月11日,吴艺强、刘蛟龙等6人被移送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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