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县公布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4-08-19 10:56:52 作者:刘于华 来源:中国经济网重庆频道 已浏览次
近日,记者从潼南县文广新局获悉,潼南县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新公布了天台山寨子等10处文化遗产为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据潼南县文广新局负责人介绍,在第三次文物普查成果的基础上,县文广新局、县规划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评审,并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予以公布。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是:卧佛的天台山寨子,桂林的顺天砦寨子,花岩的大佛殿,柏梓的南华宫,小渡的郑绍文故居、代长坝大善桥,双江的惠民宫、杨家绣楼,塘坝的杨家坝大院子,崇龛的菜黄坝李家花房子。据悉,这10处古遗址、古建筑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艺术价值和历史价值。
潼南县政府要求各镇街和相关单位要按照《文物法》的规定,积极配合文物部门,加强对涉及与使用文物单位(点)的保护管理力度。同时,进一步加大文物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研究,为将潼南建成文物大县、文化特色县,实现文物资源与旅游经济合理利用作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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