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长拆文物被行政警告

      记者从国家文物局获悉,在拆除洛南县城隍庙事件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县长、副县长和相关部门领导等5人被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这是自文物保护法颁布以来,陕西省首次因文物拆除依法追究地方政府负责人违法责任。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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