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文物不力应问责缺位者

      始建于明洪武年间、拥有600多年历史的西安古城墙,近日被安装上了电梯。网民评论是清一色的反对和惋惜,当事部门却声称“充分考虑了社会各界和游客意见”。
      
      点评:种种文字游戏,都难掩破坏之实。然而令人意外的是,虽有《文物保护法》这一尚方宝剑,但面对文物破坏中不断出现的“烂尾新闻”,我们不难发现,破坏文物的人和单位常有,被问责受处罚者却少有。违法成本如此之低,难怪一些不法者会变着戏法破坏文物。
      
      在一些人的观念中,文物保护是文保部门的事,但事实并非如此。我国《文物保护法》第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第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海关、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法认真履行所承担的保护文物的职责,维护文物管理秩序。但在现实生活中,其他部门的缺位却少有人关注,更遑论问责。
      
      彻查文物破坏事件中的始作俑者、给违法者以严惩,是形成震慑的必要步骤,也是体现法律权威的题中之意。而追究文物保护中缺位的相关部门责任,才能有效杜绝文物保护领域执法文物部门扯破嗓子求“保护”而不得的尴尬。对失职渎职者予以严惩,才能让缺位的部门尽快归位,让他们扮演起法律赋予的角色、承担起应有的责任,还文物真正的“生存权”。
责任编辑:小明

扫描此二维码,分享到微信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相关推荐
新浪收藏 | 出山网 | 中国艺术网 | 书画圈网 | 东方艺术媒体联盟 | 辉煌艺术网 | 大河艺术网 | 中艺网 | 环球文化网 | 文物出版社 |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 | 北京文网
腾讯儒学 | 东方艺林 | 贵州收藏网 | 中国经济网 | 广州博物馆 | 华夏艺术网 | 中华汝瓷网 | 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