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四人冒大雨偷文物石狮 竟为装饰新房
2014-06-18 18:30:18 作者:谢盼盼 来源:中国新闻网 已浏览次
2013年4月30日晚,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南屏乡下汤村一对清代御赐节孝牌坊下的石狮子不翼而飞。按常理,大又沉的石狮不该是小偷惦记的对象,可偏偏天台人杨仁某、叶某等四人把这对石狮偷走了。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千辛万苦偷来的石狮竟是文物,还把他们送上了法庭。
6月18日,天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杨仁某、叶某、蒋某、杨相某有期徒刑1年、11个月、10个月、9个月,分别并处罚金2万元。
2013年4月30日,叶某和蒋某来到杨仁某家做客,三人聊起了在家门口摆放一对石狮子既显得气派,又可以镇宅辟邪,杨仁某新房子刚建好,正需要一对石狮子锦上添花。
“南山一个村里有对石狮子,放我家门口刚好,你们和我一起去拿下。”杨仁某的提议立即得到叶某和蒋某的附和。因为担心3个人搬不动石狮,杨仁某又叫上了朋友杨相某。
四人先把蒋某的银白色面包车后排的座椅拆掉,又用纸挡住车牌,因为知道放石狮的地方车子开不到,杨仁某又另借了辆三轮车。当天晚上12点左右,四人冒着大雨开车来到下汤村村口,分两趟用三轮车运走了石狮子。
因为怕引起风波,杨仁某将偷到的石狮子先放在蒋某家中。
几天后,杨仁某在电视上看到这对石狮子属于国家三级文物,价值人民币数十万元,心里越想越是担心,于是决定偷偷把石狮放回去。可是车开到牌坊下面,杨仁某见人来人往担心放回石狮子的时候会被人看见,又怕监控拍下车子的照片,只得转而把石狮送到另外一个朋友家里藏起来,不放心的他还在石狮上盖了一块布。
2013年5月14日,警方通过技侦手段将四人抓获归案,并顺利追回石狮。经鉴定,这对石狮属于国家三级文物,具有很大的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价值人民币2万元。如今石狮已被送回南屏乡下汤村祠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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