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生态城将普查不可移动文化遗产
2014-05-18 12:40:28 作者:刘怀宇 来源:南方日报 已浏览次
旨在打造为“广州绿心”的海珠生态城将开展一次全面的不可移动文化遗产普查。目前,广州市规划局已开始就海珠生态城范围内不可移动文化遗产普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普查的对象除了文保单位之外,还包括历史建筑或传统风貌建筑。
本次普查对象为海珠生态城(一期)范围内的不可移动文化遗产,包括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及传统风貌建筑。普查范围包括海珠区广州大道至新滘西路以东区域(不包含琶洲岛),北至珠江前航道、黄埔涌,东邻长洲岛和大学城,南至珠江后航道,面积52平方公里。
普查承接单位要根据相关法规,对海珠生态城(一期)范围内已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及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对未被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或不可移动文物,但具有较高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进行摸查。对海珠区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进行查缺补漏。承接单位依据《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符合建成30年以上且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构)筑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普查登记为历史建筑或传统风貌建筑:(一)反映广州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具有特定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二)建筑样式、结构、材料、施工工艺或者工程技术反映地域建筑历史文化特点、艺术特色或者具有科学研究价值的;(三)与重要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历史事件或者著名人物相关的代表性建(构)筑物;(四)代表性、标志性建筑或者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五)其他具有历史文化意义的建(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等。对建成虽不满30年,但是符合前款规定特征之一,突出反映地方时代特点的建(构)筑物,也可以确定为历史建筑,进行普查登记为历史建筑或传统风貌建筑。
本次普查的工作要按照广州市文化遗产普查的标准和要求建立海珠生态城(一期)规划范围内不可移动文化遗产普查数据库和文化遗产档案。同时还应形成不可移动文化遗产分布图。推荐不可移动文化遗产分布图需要表示出所推荐文化遗产的位置,如推荐文化遗产进行分级,需以不同形式表示,以求清晰反映各类建筑的平面分布关系。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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