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墓被毁何时休
南京就像个古董铺子,每一锹下去都有可能碰到文物。正因如此,江苏省南京市规定,在重点埋葬区或施工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工程项目,必须先考古勘探,才能施工。虽有明文规定,但与巨额利润的诱惑相比,施工方宁愿顶着摧毁重大文物的风险去赶工期。2013年,南京雨花台区金阳东街的一处工地,因施工方未经考古就先施工,导致6座王侯级六朝古墓被毁,声讨之声言犹在耳,今年,南京江宁区宏远大道再次爆出古墓被毁的消息,不得不教人痛心疾首。
此次古墓被毁的爆料来源于一名文物爱好者,由于其发现不少带有莲花纹饰的墓砖,引起大家的关注。随即,南京市文化综合执法总队第二支队、南京市博物馆、江宁博物馆等单位都派出人手到现场进行勘查,初步认定这处墓葬为六朝古墓。而且,刻印莲花纹的墓砖寓示着墓主人非官即富,可惜的是,整座墓葬早已面目全非,只剩下仅有的一面墓壁,已无多少考古价值可言。
古墓所在地是哪家施工单位的地盘,目前虽未调查清楚,但是令大家扼腕叹息的是,古墓被毁的行为到底何时才能终结?这两起被毁事件并非孤例,仅南京发生的类似事件就一再出现。2006年4月,南京雨花台区的某工地上,施工单位封锁大门,大肆破坏工地上的六朝古墓;2007年7月,南京秦淮区卡子门附近一工地上,近10座六朝古墓一夜之间被毁;2011年5月20日,南京丁家村经济适用房施工方急于赶工期,将一座六朝时期的古墓毁掉;2011年2月,南京“将军山”沐英墓及其他沐氏王公墓群被毁……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明知是在触犯法律,却为何频频一意孤行?很显然,相比巨大的商业利益,违法毁墓的成本实在太低了,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未经考古调查、勘探进行工程建设的,由文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腰缠万贯的开发商而言,50万元的处罚好似“微风拂面”,根本无法起到遏制的效果。
笔者曾听到一位考古学者如此评价此类事件,如果非要将盗墓者和施工方做一比较,为人痛恨的盗墓者远不能与开发商的施工队相比,因为盗墓者虽然盗取了珍贵的文物,但是对墓葬不至于造成彻底的破坏,而施工队的发掘机却将墓葬、遗址、文物统统铲除,岂不更叫人痛恨?
诚然,我国目前还处于城镇化的过程中,大量的城市建设项目纷纷开工上马,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然而,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并不是你死我活的对立面,城市建设固然要搞,但不能急于求成,宁可慢一点,细心一点,先把文物勘探清楚,再做施工的决定,仓促行事只会造成大批文物毁坏,这不仅是考古界的损失,更是全社会的损失。而在法律约束方面,也应该加大处罚力度,使违法者有所忌惮,才能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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