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古盐都宁厂古镇”保护的建言

早听说,重庆市巫溪县东部的大宁河畔,有唯一一个三峡工程建成后保存完整的古镇,它不仅有丰富的“吊脚楼”民居群,还有保存完好的千年造盐作坊遗址。

宁厂古镇系巫溪县北部重镇,是我国历史上的早期制盐地,同时也是巫巴文化的孕育地。宁厂古镇地处大巴山东段南篱渝陕鄂三省结合处,是大宁河支流后溪河畔,镇上建筑古色古香,多为石木结构,路为青条石,古老而淳朴,在当下中国也属少见的原汁原味的古村落。2010年12月被评为中国第五批历史文化名镇。清代王尚杉诗曰:“沿江断续四五里,翁岩筑屋居人稠。”

大约5000年前,在这块土地上发现了盐,清澈的大宁河水,伴随着纯白的宁厂盐泉,养育着世代宁厂人,事实上以长江三峡为轴心地带的整个川陕鄂地区,皆为仰食得天独厚的巫溪盐泉。据史料记载,到清乾隆37年,宁厂全镇已有336眼灶,均燃熬盐,有“万灶盐烟”之美誉。1949年前后盐厂还有99个灶,但到1988年北岸上段和南岸下段盐灶逐步废除,1992年后宁厂盐灶均停止生产。虽然,宁厂古镇的发展历史可形容为:因盐而盛,因盐而衰,但这不能成为宁厂古镇古建筑群遭劫的理由。据此,笔者对宁厂古镇保护与传承有三点建言:

其一,做好宁厂古镇古建筑的保护,要真正自省“拆真作假”的做法是我国城镇化建设中严厉杜绝的行为。对于破坏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行为,对造“假古董”的做法,不仅要取消其房屋所有权,更要罚款、入刑。必须强调对宁厂古镇的遗存的合理保护与利用原则“挖掘历史遗迹、保护文化遗产、延续传统文脉、永续合理利用”,着重对古镇建筑遗存提出利用要求和方式,重点体现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及经济价值,从而促进保护与发展的良性循环。

其二,宁厂古镇保护需要的是整体规划。这里强调的整体保护,指不可“貌合神离”,即不要“名义”的保护,反对“病态”的传承。在宁厂古镇古建筑群保护上,外立面不可做任何变化,要视其历史功能做充分的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保持必要的原住民及生活方式等;在盐文化保护与利用上,至少在盐加工厂建立“盐文化博物馆”,不仅要展示盐业发展与没落的时代变迁,更要传承盐制作工艺,也包括构建家庭式盐业作坊等。要从根本上改变古建筑保护上的危险状况,如某省在一年之内,将同一时代的30多个古塔全部修了一遍,使这些原来古旧真实的文物变成了让人不可接受的光鲜“古董”。对宁厂古镇的保护原则必须坚持:“带病延年”而非“返老还童”,更不是新一轮造假。

其三,国家要为发展城镇化明确必要的文化保护政策,即做到新型城镇化要依托文化遗产保护策略。让全国的历史文化名城、名街、名镇少些假古董,不仅不能建假古董,还要对原住民做“活体”保护,任何美其名曰的“搬迁新居”,都是将古村古镇自古形成的“生命态和生活态”给迁移走了。对珍贵的宁厂古镇及盐厂,重在如何使之“起死回生”,而非继续加以毁灭。全国人大刚刚通过修编《文物保护法》的决定,我们呼吁要将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名街、名镇的保护,要将工业遗产、农业遗产、20世纪遗产、建筑遗产等保护门类纳入其中,各级政府应承担起保护和传承的重任,切实保护好业已不多的村镇遗址、遗迹,切不可让今日历史再留下一段新的空白。

责任编辑:八宝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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